读《簪中录4》有感心得
《簪中录》由一段女宦官的爱恨情仇,牵引出步步大唐皇家惊心的秘案。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读《簪中录4》有感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读《簪中录4》有感心得体会范文1
“万木之长,何妨微瑕”,一个玉镯,八字里本是满满的爱意,缠绵不休的两条衔尾旋游的小鱼,费劲心思的雕工带着的不是亲热的祝福,而是剧毒的仇杀。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一支发簪,也藏匿着八字,可这句源自诗经?小雅的《鱼藻之什》,其意是难以倾诉的爱意,只能将它藏在心中,永世难忘。
当然,还有一个人的永世相思,他明白有些事情、有些人永远遥不可及,或许,比到了手才发现彼此无缘要好。三个男子,都是拔萃顶尖之才,他们之间有的一遇梓瑕终身误,有的敢于沦陷不可自拔,有的春雨江南,一路携手天涯。
大唐三百年的兴衰国祚,一朝风雨幻变,“四方城案”的初试锋芒,引至结盟开启,从“王妃之迷”到“先皇预言”,从“黄家血案”到最后的“难挽天河”。看似四簪零碎的故事却件件可以穿插,人物皆有关联。
一场灭门血案让稀世奇才身陷囹圄,为了洗刷冤屈,她只身犯险,潜入京师,也许冥冥中自有定数,她遇见了他,一个尊贵之至,一个聪慧资质,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强者,所以他才会说“想要把天下最好的姑娘娶到手,自然什么都能承受。”所以,他们一直是一种强强联合的代表,所以才能风雨同行,无坚不摧。
离京入蜀,险遇暗杀,她没有弃他而去;月度迷津,重回故地,他相伴左右与她一同共承风雨;灼眼芙蕖,明透双鱼,一笔情债,一场灭门,缘来缘去都是冥冥中的劫;第三章,算是《簪中录》高潮前奏,一个编舞妓娘和情人殉情案,能抽丝剥茧地看到鸠毒,看似平常无果,却能漏洞百出,看似毫无关联,却能引出陈年血案。
每一个故事无疑不是映衬那句“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人的喜怒哀乐无一不是欲望而起,黄梓瑕本该可以和禹宣,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他无法放下,他执念报复,所以他终究错遇,而王蕴他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承担,她在他的心里,永远只能排在家族的后面,所以他们心照不宣,一切归零,他愿意承受一个人的相思。
而夔王李舒白,他虽权倾朝野,却说:“别说那个位置,我就连跨上丹陛一步,都没兴趣。”他们本该是天地,却如手中的那两颗相思红豆,彼此惺惺相惜。他从冷漠疏离,到从旁提点,从故意讽刺,到赤诚相见,他暗暗击退情敌,她步步情陷其中,他重返京城,她识破伎俩,她一路跟随,哪怕与琅邪家从中斡旋,骗计婚约,她也要救他于水火。
四本书,比较有意思的是它没有大篇幅写男女之情,可以说是弊也可以说是利,因为这是少数在小说中,很少着重去写感情的小说,篇篇是侦探柯南的步调,作者很有抓住读者内心的特点,不随从,却也能把悬疑提到嗓尖。
四本无不是亲情伦理,爱就是如此,黄梓瑕在书中还是比较有运气的,就像她遇见了周子秦,王蕴,甚至是禹宣,这是冥冥中,却也是最早就框好的结构。
我很喜欢这里面的人物,舍不得去批评,但也有一丝丝的苛求。
我喜欢这样的李舒白。
就像那八字。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读《簪中录4》有感心得体会范文2
其实去年就已经知道侧侧的这篇文,是微博上的朋友推荐的,当时断断续续追了大概一个月左右,只看完第一簪的案子。说实话结局凶手出来时,我还是云里雾里,一方面是因为我太笨QAQ,另一方面我追连载也是时断时续,造成记忆不连贯,没跟上推理的节奏,后来因为工作太忙就没顾得上追连载,一直搁到最近,才想起这篇文。
我特别喜欢看推理探案故事,尤其是结合了我喜爱的古代背景的推理探案,特别欣赏侧侧缓缓道来的叙事步调,每一个人物的每一句话都暗含线索,每一个动作都发自内心。喜欢侧侧不刻意玩弄叙事手法把读者唬得一惊一乍,而是直接把故事如同画卷一般徐徐铺开,展现在读者面前,作为读者很容易融入故事,也能直接感受到每个人物的心理,同时又急不可耐地读完一章又想着后续,接着看下一章,直到整个案件水落石出,才舍得合上书卷,可依然为书中人物的各色遭遇和心路历程久久激动。
过去的一个星期内,几乎所有的休闲时间里我都在读《簪中录》,连续熬夜好几天,读完了还一直魂不守舍,又重新读了一遍第一簪和第二簪,现在准备重读第三簪。有好多暗藏的线索在看第一遍时不会察觉,重读一遍时,不禁惊叹“原来如此!”
在这里,我强烈建议大家连贯地看完每个案件,甚至看上两遍,好好感受一下侧侧下笔时的用心,真的是非常非常精彩的故事。
(PS:看第一遍时,因为破案情节太精彩而忽视了夔王的心理过程(向夔王道歉,向作者道歉),看第二遍时,李舒白爱上黄梓瑕的心理过程清晰地展现在面前,不得不赞一句侧侧的细节刻画精妙,以及,李舒白啊李舒白~真是个要面子、动不动就别扭的王爷,啧啧)
能吸引我连读两遍的书不多,《簪中录》是其中之一。除了案件本身值得一再推敲,每个案件涉及的人物,无论尊卑,无论最后结局如何,他们的经历和心情都能让人久久回味。
看完最后一本《簪中录》,突然想到,郓王李漼虽然身居帝位,却是个可怜人。他本身一直患有头风(头风大概是李唐王朝祖传的毛病……),每次发作生不如死。
他最宠爱的女儿,同昌公主,在如花年纪死于非命,他不得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他最爱的女人,王芍王皇后,却是琅琊王家为了一族的荣华,是云韶院的梅挽致为了一己的富贵,共同创造的假象。被谎言欺骗十二年,皇帝心中的恨和苦,可想而知。
而他的郭淑妃自称在皇帝身边如同行尸走肉,却在不惑年纪,爱上比自己女儿还要小的男人,不惜拿女儿做挡箭牌。这样自私的女人,对皇帝也未必有真心。
环顾李漼身边,没有一个人真心对待他。孤身一人高居帝位,其中滋味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夔王李舒白,遇到黄梓瑕后就要幸福许多了。就像文中李舒白所说,他的人生在遇到黄梓瑕后才真正开始。能让爱面子又爱别扭的夔王说出这样的话,黄梓瑕同学真不简单啊~!
本文的女主是难得的让人喜爱的女性角色,有智慧、目标清晰、有行动力,虽然和男主为情而起有过争执,但始终明白自己的心,没有在男一男二之间摇摆不停,最后的朝堂之战更是巾帼不让须眉!果然是侧侧想要塑造的强强文!
历史对唐懿宗李漼的评价并不高。他的父亲唐宣宗一手开创了“大中之治”(史书“宣宗中兴”),而他继位后,沉溺于欢饮,执政末年又大肆花费钱财迎接佛骨,“大中之治”的成果被他耗尽,唐朝在“宣宗中兴”之后再无起色。唐懿宗之后是唐僖宗,而后是唐昭宗,最后是唐哀帝。“宣宗中兴”之后不到五十年,唐朝就灭亡了。
最后必须要说,我超喜欢李舒白!先说说历史上的夔王吧。
据历史记载,夔王李滋是唐宣宗的第四子(也有说是第三子),846年封王,咸通四年(863年)薨。唐懿宗(也就是郓王)在859年登基,改年号为咸通。咸通四年,夔王薨,年仅二十。
不知道是不是和文中描写其他几位王爷一样,夔王是因为自己的兄弟唐懿宗而英年早逝呢?
我没有找到相关历史记录。但是可以想象,作为有“小太宗”名号的唐宣宗最爱的儿子,夔王李滋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侧侧笔下的夔王李舒白有惊人的记忆力,领兵作战的能力和运筹帷幄的手段,这和历史上的唐宣宗有相似之处。
历史记载宣宗有意让夔王继位,但是因为宦官王宗实阻挠,最终继位的仍然是太子,即郓王李漼,史称唐懿宗。登基后的李漼必定忌惮深得父皇宠爱的兄弟,因此夔王英年早逝未必和唐懿宗无关。(这只是个人一厢情愿的猜测,不过李唐王朝向来内斗凶狠,发生什么事都有可能。)
再看侧侧的《簪中录》。
小说里,夔王活过了二十岁,并且在二十四岁时娶得聪慧娇妻黄梓瑕,真是可喜可贺呀!(还是读小说幸福啊~)唐懿宗薨逝后,他的儿子继位,是为唐僖宗。刚刚登基的唐僖宗年幼喜好玩乐,只对击鞠感兴趣,朝廷内部暂时没有能和夔王对立抗衡的政治势力。虽然作者最后没有描写很多两人婚后的生活,但是可以想见,在皇帝的势力还未形成时,在夔王权力的庇护下,他们能够度过一段平静美好的时光。至于最后,反正历史上唐朝再过三十几年就灭亡了……大家自行想象就好,我是希望他们能在乱世到来之前先走一步啦。
可以看得出侧侧相当喜爱夔王这个人物,所以小说开场,夔王就稳坐男主位置,哪怕女主的仙气十足不似人类的竹马和身为琅琊王家长房长孙的未婚夫前仆后继,男主的地位固若金汤,大唐夔王一直是女主最坚实的后盾。
小说里,侧侧好几次写到“大唐夔王”,气势十足。作为读者的我,每次读到“大唐夔王”,都觉得耳边轰然有声。他是唐末最后一道亮光,如果他能够登基,相信以他的才智能力应该可以延续宣宗中兴,也许大唐王朝还能延续半个世纪的辉煌。然而历史无法改变,随着夔王李滋的逝去,唐朝犹如一架无人驾驶的松散的马车缓缓驶入深沉的暗夜,驶向注定灭亡的结局。虽然知晓无法逃脱那样的结局,但是当覆灭的时刻到来,还是无法遏制心中哀恸。
904年朱温强迫唐昭宗(昭宗和僖宗都是懿宗的儿子)迁都洛阳,但是百姓们不愿离开长安城。这是自然,谁愿意离开繁华的家园呢,哪怕李唐王朝已经风雨飘摇、岌岌可危。于是朱温下令拆除宫殿、官府和民房,将建筑材料运往洛阳,曾经盛极辉煌的大唐长安城和大明宫顿时烟灰飞灭。这是长安城和大明宫第一次遭受劫难,也是最严重的一次劫难。自从在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看到这段历史,每一次回想,都忍不住扼腕叹息。
大唐王朝彻底覆灭之前,作为大唐王朝的标志和心脏的长安城和大明宫已经消失,三年后(907年),也就是历史上的夔王李滋薨逝后的第四十四年,唐朝最后一位皇帝唐哀帝去世,至此唐朝灭亡。
虽然知道小说创作和真实历史不应混为一谈,但是《簪中录》依托了部分真实历史,加上作者创作,让人忍不住遥想唐朝末年那段历史。
侧侧的故事背后总有挥之不去的沉重命运感,很久以前读过《北落师门》就有这种感觉。《簪中录》里有王皇后阴差阳错杀了亲生女儿程雪色,豆蔻躲不过的冤死结局,垂珠和她一心想认回女儿的父亲,孤身一人的吕滴翠,禹宣认识黄梓瑕的契机,王蕴身为琅琊王家的长房长孙,为家族利益所缚,最终走到黄梓瑕的对立面。而历史上的夔王阴差阳错没能继位,也是命吧。
本来只是读完《簪中录》心绪激荡、难以平静,想着写读后感一吐为快,一不小心就码了两千五百多字,汗||| 还望侧侧别嫌弃我啰嗦。
字数大概够得上长评,所以冒昧发出来。在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