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协议书模板

2017-05-26

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乡村会与企业签订协议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村企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村企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乙方: 电话: 传真: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10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

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职满30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元/人,员工工作满3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员工工作满6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为18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元整。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企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xx县社区下头塘居民小组

乙方:zxxxx事业有限公司

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甲乙双方拟以村企和合作模式,就 居民小组的村民留用地开发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位置及合作条件和方式

1、甲方同意按县城总体规划,将位于下头塘居民小组屋后背山村民留用地约 平方米面积的土地(下称“合作用地“)与乙方合作,具体合作用地位置坐标四至以村民留用地国土红线图为准(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2 按照双方的约定,乙方在取得下头塘居民小组约 平方米合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日起,在三年内建设好以下物业移交给甲方使用:

(1)、无偿建设71间一 二层门店和有偿建设第三层门店(规格13m*4.5m,按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如果甲方提供的临街土地无法满足71间店铺的设计需求,甲方另无偿提供临街土地供建设门店之需,具体面积由甲乙双方商定。(2)、乙方无偿建设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交甲方使用;(3)、乙方垫资兴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交甲方使用。住宅楼房面积 酒店建筑面积和门店第三层面积以图纸设计面积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按垫资楼房实际建筑面积的开发成本结算工程款(其中包括规划 、报建 、设计 、土建、 消防、 水电和配套设施费用等一切支出成本),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 酒店、 门店 、住宅楼的建筑面积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天内一次性付人民币 给乙方,其余工程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内付清,不算利息。

4 、乙方同意无偿建设给甲方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楼房及由乙方先垫资兴建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酒店,具体位置经双方协商而定,以建筑平面布置图为准。酒店建筑面积由乙方开发的

商务楼 层至 层 ,从第 层往下计算,并确保首层不少于 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甲方酒店作大堂使用。

5 、开发建筑的所以建筑物, 间门店 至 层和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及无偿供应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余开发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6、门店的第 层以上(含第 层),乙方有权在上面进行开发使

用,甲方不得干涉,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 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1) 该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乙双方一边开工一边办证,由乙方协助办-理-证-件,将合作用地 平方米办出商住用途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负责将本合同附件二红线图内的青苗等各项法定征地补偿项给村民,甲方完成上述合同义务后将合作用地交给乙方进行开发,保证乙方顺利进场开工建设。

(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开发项目的前期立项、 环保 、消防、 防雷、 防空 、以及规划报建等按相关规定应办理的各种手续;属村民留用的门店 住宅和小组集体酒店等产权归甲方所有的建筑面积的一切规划 报建 产权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合作开发建设的过程中,甲方负责处理好开发用地范围内村民的所有建筑物的拆迁及青面补偿,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4)在乙方对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甲方必须确保本村村民不会对合作项目采取任何形式的干扰或阻止等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活动;若期间出现村民实施干扰等影响项目建设行为由甲方负责协助处理,工程顺延;若因甲方村民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搁置时间长达3个月,则乙方和有权单方选择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主张投资损失。

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1)必须按县城整体规划范围内实施项目的建设,并认真按照双方协议中的约定和要求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将合作用地过户至乙方名下建议环节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取得该合作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去60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和计划投入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第一期建设主要是村民门店和酒店的建设,其余住宅建设与开发商主楼同步进行。

(3)、门店第 层至 层的装修规格:铁皮卷闸门 铝合金门窗;住宅楼装修规格:大门采用双重防盗门 安装铝合金门窗。酒店以主体楼建筑为标准,装修由甲方负责;水 、电及相应的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各户门前,室内由甲方负责。

(4)、若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作项目中途搁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甲方可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主张违约协议。

(5)、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无偿建设给甲方楼房面积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协助乙方将所余土地办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违约责任

1、 合同任何一方若因单方面的原因未能履行或延迟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守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暂停项目合作开发。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此行为不构成违约,但当事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在发生不可抗力3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呈递事故报告,同时出具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证明。

四 、其他事项

1 、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可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签订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

村企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村委会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一)甲乙拥有城镇生产建设用地一块,该地块的性质为××,位于××市××县××镇,共计××亩,地块编号为××。该地块于××年××月获得了××县政府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望规地字第××号,且该规划部门已经为该地块编制用地红线图。

(二)乙方系在××市注册成立的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有充分资本投入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三)甲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法规的有关规定,村委会进行过集体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村镇群众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以甲方自有的共计××亩土地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建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

(一)宗地范围内不动产及其附着物的拆迁与补偿;

(二)宗地范围内土地的平整;

(三)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有线及无线通讯设施、地下给排水管网、广播电视线路接入、邮电等服务设施的建设;

(四)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自用及商品房房屋建设;

(五)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确定的绿化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六)双方依本协议及其后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

(一)甲方出地:即甲方将共计××亩土地全部投入合作开发;

(二)乙方出资:即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承担全部地价及建设资金;

(三)共同报建:即依本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向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建设及其他部门办理合作建设所需的一切手续、批文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共同作为合作开发的主体。

(四)分享收益及分担亏损:甲乙双方利润分享及亏损承担的比例为×:×,即甲方占有该宗地范围内全部收益的××,乙方占××,分享的方式包括现实及实物,其中实物包括房地产。

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分得的收益均为各自出资所获得的概括性补偿,除此之外,任何一方或其成员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

第四条 合作的具体步骤:

(一)本协议签定后30日内,甲乙需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获得通过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双方将本协议提交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及县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手续;

(三)获得前述各项批准后10日内,双方共同成立拆迁及建设办公室,甲方出二人,乙方出三人,并设立共同管理中的账号;

(四)拆迁及建设办公室成立后,一刚即向共管账号拨付拆迁及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首期拨付的资金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

(五)依据政府的各项批准事项,从事后续的拆迁及建设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依本协议约定分享××的拆迁、建设收益。

(二)甲方的义务:

1.将本协议交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上报镇政府、县规划、国土、建设部门通过并获得合作建设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3.负责办理宗地范围内的各项拆迁工作并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做好思想教育、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4.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并依协议派发拆迁补偿;

5.处理因拆迁引发的争议;

6.协助乙方搞好宗地范围内规划及建设工作;

7.负责把乙方分得的收益落实给乙方,包括把房产过户到乙方、把获得的收益款等划拨给乙方;

8.本协议签定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收益的分成比例;

9.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本协议签定后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定协议,将本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他人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11.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12.甲方及甲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拆迁及开发过程。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收益。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提供拆迁、规划、建设全过程的全部资金,并保证出资及时到位;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或合同权利转让给他人;

3.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4.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5.保证在合作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分得的收益全部到位,包括资金的划拨和房产的过户;

6.及时开工建设并保证验收合格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房屋及公共设施;

7.负责宗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8.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第七条 国家征收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因公共建设需要、政府征收储备用地或其他方面的用途,本协议约定的宗地及宗地建筑物、附着物被国家有关部门征收或另行出让,征地部门所支付的本宗地及宗地之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得,即甲方30%,乙方70%。如其中一方收取,应将另一方应分得部分如数划转。

如果国家征收土地过程中,另外划拨其他土地予以置换,对置换土地双方仍以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权利及收益。

如甲、乙方对国家征收有异议或对征收标准有异议,应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因异议后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特别规定

(一)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甲方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协议。如果村民代表大会未能通过本协议,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甲方也不予乙方任何补偿;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控制的公司、乙方指定的其他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共同开发,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参与开发的其他公司与乙方共享乙方权利,不得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

(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拆迁、建设中的各期资金,严重影响拆迁、建设进度的,甲方有权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一方200万元人民币,并应赔偿应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出现以下情形,则属于根本违约: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私自又与第三方协议,将乙方的权利让与第三方;

(二)本协议签定后,且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合作开发及拆迁后,甲方拒不交出宗地,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

(三)甲方村民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的拆迁及开发,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或严重延期;

(四)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五)乙方拒不支付各期建设资金或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致拆迁及建设无法进行;

(六)乙方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

(七)乙方拒不支付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私自转给他人谋利。

如出现前述根本违约情形,守约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外,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属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未有约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及县国土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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