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买卖合同
“消防”即预防和扑灭火灾的意思。那么签订消防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消防买卖合同范文一
甲方(买受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
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付款方式
甲方一次性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甲方:乙方:日期:
消防买卖合同范文二
卖方:上海守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买方: 收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标的物(见清单或送货单)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支付价款/货款的100%)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货款的100%)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卖方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矢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运费承担:汽运,上海市区运费由合同卖方承担。
第五条:本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 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生效;标的物价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卖方): 需方单位(买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消防买卖合同范文三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买 受 方: 出 卖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13年 月 日
消防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 (需方) 地址:
乙方: (供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为甲方 项目供应 消防设备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说明:1、本报价为现金价,不含税(另含普通税票,需加6%税金):
2、电机采用肇丰电机或士林电机;轴承采用东莞TR轴承;保修期为壹年(非人为因素); 3、轴流风机内喷红色油漆,外喷蓝色追纹油漆;柜式风机内外喷蓝色追纹油漆; 4、也可按客户要求颜色订制。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所出卖的产品为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生产工艺质量之优等产品,并符合消防相关验收验收标准及保证通过消防验收。
三、产品的包装
按出厂标准包装,所有产品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应与送货清单上的内容一致,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 15 日内具备开始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如遇节假日仍应供货)。
五、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1、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X项目工地指定位置。
2、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姓名: TEL: 、姓名: TEL: ,须甲方两人同时在场验收并签字确认,送货单据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
六、产品运输及相关费用承担
1、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方承担。
2、货到卸货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含吊车、叉车及人工搬运),乙方应指导协助安全卸货及承担卸货费用。
七、产品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以确保货物的质量。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有异议,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甲方施工现场核实,并将不合格的货物及时回收,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在 48 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工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送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应包含产品的生产批号、名称、品牌、数量、型号、规格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等在内的完整的报验资料原件。
3、甲方指定人员初步验收只是对货物数量、重量、包装等验收,不是质量验收,质量以当地消防部门送检结果为准。
4、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产品已开箱使用或已安装以及交货时间超过二个月的不允许退货。 6、系统未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的,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办法:
1、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订金。 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二)付款方式:
1、货到付款,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1)开户行:
(2)户 主: (3)账 号: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有效发票或财务收据。 九、质量保证
1、乙方对产品向甲方提供“三包”,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消防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起算,时间为24个月,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后三个月仍未能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质量保证期自交货之日起起算。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造成甲方停工或工期延误时,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按当批货物总款的 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按时交货,如因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生产的需要,从而造成甲方的停工、窝工或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及行业标准时,供方应及时无条件予以退换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进度,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0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完毕全部合同款后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
2、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签约代表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协议应形成书面文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