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深度报道中的客观性原则

2017-03-13

摘要:深度报道是新闻报道中最重要的报道类型之一。深度报道既要做到准确、详实、深入、专业,又必须把握一定的分寸技巧,否则有可能落下新闻炒作的嫌疑。如何更加客观地“摆事实”,是摆在新闻记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关键词:深度报道 分寸技巧 客观报道

《现代快报》关于中国男篮“打人事件”的报道

2004年,中国国家男篮为备战雅典奥运会,于当年年初专门从美国聘请了洋教练,一方面赛事重大,另一方面这是中国男篮历史上首次聘请外籍教练,因此吸引了众多国内媒体空前关注,中国男篮也因此享受了之前只有国足才能享受到的待遇——贴身采访。

2004年4月6日,男篮进行队内1对1分组对抗练习,张云松和刘炜两人一组,一攻一守,刘炜在防守时动作较大,两人一起摔倒,起身时双方互相推搡,随后训练又继续正常进行。当时洋教练尤纳斯、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均在场。在现场观看训练的《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写了一篇报道,题目为《男篮训练刘炜张云松拳脚相加,李元伟严肃批评2人》(2004年4月6日17:27《现代快报》),节选如下。

虽然离篮管中心公布出征雅典奥运会的名单还早,但为了给外教留下好印象,国家男篮集训队里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加上一些本不应有的人情关系带到国家队里,导致矛盾在昨天下午激化。来自上海的刘炜和北京队的张云松在训练场上拳脚相加,干了起来!

昨天上午,国家男篮进行了1对1的对抗训练,刘炜在和张云松的对抗中,由于动作大了一点,吵了两句之后,两人就扭打在一起。在场观看训练的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当场把脸拉得老长,其他队员也赶快上前将两人分开。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难堪的场景,并非两人一时冲动。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队员介绍,张云松在国家队里受到恩师闵鹿蕾不少照顾,这让刘炜颇为不满。……

《现代快报》的这篇报道见报之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多家报纸都进行了转载,网络上也出现了很多相关报道。但4月7日,国家篮管中心、国家男篮教练以及当事双方球员都出面,在中央电视台《体育新闻》节目中郑重否认了该报道内容的真实性。随后几天,此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现代快报》的这篇报道是不负责任的,是新闻炒作,是故意夸大事实以博取轰动效应。如央视体育新闻主持人评论说,记者应该把他们的目光更多地集中在赛场上,而不是赛场以外的东西上面;新华社著名体育记者徐济成也写了一篇报道以帮助澄清事实。

关于此案例的分析

新闻是否应该关注事件的负面细节。不可否认,当前新闻业界确实存在一种非常不好的风气即新闻炒作,尤其在娱乐和体育报道中炒作之风盛行。之所以会出现此种状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行业竞争、市场竞争。为争取更大的市场生存空间,纸质媒体以及媒体记者既要面对内忧,也要迎战外患。所谓内忧,是指媒体内企业化管理机制给从业者带来的压力。所谓外患,一方面指报纸与报纸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是指报纸与广播、电视、新媒体之间的跨媒体竞争。

在内外双重压力之下,平面媒体以及新闻从业人员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应对方式;一种是前文所提到的新闻炒作,没新闻就编新闻,小新闻“做”成大新闻,这种做法是绝对不符合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应坚决抵制。

与此同时,面对压力的另外一种应对方式是,做负责任的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这种报道和新闻炒作有本质的差别。在笔者看来,《现代快报》的这篇报道就应该算是一篇负责任的、比较完整的、小型的深度报道,而不是新闻炒作。

首先,它依据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两个球员确实存在互相推搡的非正常动作。如对这一非常态细节视而不见,不加以关注和报道,要么是记者缺乏新闻敏感,要么是浪费新闻资源,而且说不定会因此错过其他更重要的新闻线索。

其次,它不仅仅叙述了事实,还对事实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解释分析,给出了一些背景资料,此外还给出了关于此事件的一个后续结果,因此它应属于深度报道的范畴。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记者没有把握好深度报道的分寸和技巧,或者说没有把握好深度报道中的客观报道原则,才会落下新闻炒作之嫌。

深度报道应该如何关注事件的负面细节。无独有偶,中国男篮打人事件两天之后,中国国奥足球队也出现了一件类似的非正常事件,时任国奥足球队队长的杜威在训练中因身体冲撞受伤,《足球》报就此事件也做了一个小型深度报道,比较一下《足球》报记者处理敏感新闻点的分寸技巧,可以看到两者的不同。(2004年4月8日11:02《足球》报)

……意外发生在第三节比赛中,当时杜威带球突破后上篮准备投球,对方的王栋、曹阳、安琦、姜波等几名队员与杜威同时起跳进行争抢,就在几个人的身体冲撞中,突然有人踩了杜威一脚,连左脚的球鞋都被踩脱掉在了地上,杜威一边喊痛一边垫着脚单腿跳了几步。

谁是肇事者?

当时因为起跳争球的人太多,也没人看清到底是谁踩了杜威。杜威坐在场边休息,王栋后来一直坐在杜威身边关心他的伤情,不少队员都据此判断,王栋可能是“肇事者”。王栋称,当时几个人一起跳起来争球,场面很混乱,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踩到了杜威,只是当时自己正好下场休息,就坐到杜威身边跟他聊天。……

《足球》报的这篇深度报道同样没有忽略最有看点的细节——关于肇事者和肇事原因的分析,或者甚至可以说是记者在报道中刻意强调了这部分内容,但《足球》报的这篇深度报道却没有给人留下新闻炒作的口实。那么,如何在深度报道中反映事实细节,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不忽略事件中具有新闻价值的任何细节。新闻深度报道是运用解释、分析、预测等方法,从历史渊源、因果关系、矛盾演变、发展趋势等方面深入分析事实的意义的报道方法。深度报道应对新闻事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还原和再现,既要关注那些对新闻当事者有正面积极影响的事件细节,也不回避那些对当事人有负面影响,但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细节,力求做到全面呈现事态。

其次,不夸大事件中的负面细节。深度报道对事件细节的关注是基于事实的关注,是对事实现象的还原,应该以记者现场观察采访中感官(眼耳口鼻、四肢)接收到的信息为准。为保证事实细节的陈述既准确,又尽可能详尽,记者的现场观察应做到细致、敏锐。

再次,不主观猜测、不下结论。记者不应空泛地分析解释,更不能主观猜测,甚至为事件定性。《足球》报在“谁是肇事者”这部分内容里没有一句话是结论性的,既没有肯定肇事者一定是王栋,也没有说王栋是故意而为之;反观《现代快报》的报道,则下结论说“并非两人一时冲动”,“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把不应有的人情关系带到国家队里”。

应该如何表现新闻中的负面细节。显性事实的陈述。所谓显性事实是指现场记者通过感官接收到的信息。深度报道中关于显性事实的陈述是报道的逻辑起点,是其他相关内容的基础。新闻写作中关于显性事实应该以白描的手法进行表现。首先,在语句结构上尽量使用简单句、陈述句,即由主谓宾构成的句式。《现代快报》中出现“由于动作大了一点,吵了两句之后,两人就扭打在一起”,显然不符合以上原则;其次,在遣词上应尽量使用中性词,摒弃情感色彩较重的词汇。例如“扭打”、“拳脚相加”、“干起来”等均属于情感色彩较重的词汇,可以将“扭打”替换为“肢体非正常接触”;再者,陈述应尽可能详细,不遗漏任何细节。例如《足球》报陈述,“连左脚的球鞋都被踩脱掉在了地上,杜威一边喊痛一边垫着脚单腿跳了几步”即属于细节性陈述。

隐性事实的陈述。隐性事实是指记者通过感官无法接收到的,或者记者不在现场时所发生的事实,例如新闻当事人的所思所想等。新闻深度报道中关于隐性事实的陈述应注意三点,第一,以对当事双方以及目击者的采访内容构成该事实的陈述内容,例如“王栋称,当时几个人一起跳起来争球,场面很混乱,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踩到了杜威”;第二,内容表述应该以直接引语表述,即对采访内容加注引号,直接引用对方原话,如《足球》报引用的即是新闻当事双方的原话;第三,非特殊境况下,应公开被采访者姓名,不使用匿名信息。如“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队员介绍”就应尽量摒弃。

解释、分析性内容的表述。解释、分析是深度报道区别于其他新闻报道类型的主要特征之一,不仅应该,而且值得花更多的笔墨进行挖掘。但客观来说,此部分内容也是最容易涉嫌新闻炒作的内容。该部分内容的文字表述应把握的分寸是,以事实解释事实,以事实分析事实。对新闻事件的解释、分析并不是记者自己进行语言的逻辑推理和演绎,而是通过深入采访,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将记者认为重要的连带事实用陈述性语言进行表述,用以揭示事件的原因、背景。所谓连带事实,是指之前已经发生的,与当下事件存在逻辑因果关系的,并且已经被证实的事实。例如《足球》报关于肇事者的解释分析,就是关于国奥队此前比赛中连带事实的陈述,以事实说明事实。

深度报道中客观性原则的把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深度报道是新闻报道的重要类型之一,它与新闻炒作有着本质区别,新闻记者应该更多地采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等形式,为受众提供内容更加详实、更有说服力的新闻而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消息。但同时必须强调的是,深度报道应该把握一定的分寸和技巧,我们既要充分挖掘新闻资源,把新闻做深、做细,同时还不能过火,过火就有炒作的嫌疑,就会违背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如何把握深度报道中的分寸和尺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注意。

第一,从报道理念看,新闻记者既要有做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的意识,同时应时刻绷紧客观报道这根弦。面对事件中出现的负面细节,记者应该首先判断其新闻价值大小,与整体事实的关联度如何,然后再决定采用何种报道方式和表现形式。第二,从报道内容看,深度报道与新闻炒作之间仅仅只有几步之遥,如若不能正确聚焦新闻细节,就有可能滑入新闻炒作的泥潭。尤其在涉及新闻事件负面细节时,要像摄像机特写镜头一样,如实进行还原和再现。第三,从表现形式看,深度报道求实,报道中的文字表述、遣词造句应该采用写实、白描的表现手法,以陈述性语言为主要表现形式,语法简单,语义清晰。

回顾新中国新闻业务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初期我们强调的是“讲道理”,后来是“摆事实,讲道理”,再后来是“摆事实”,这是新闻从业人员业务风格转变的过程,同时更是我国新闻理念转变和更新的过程。而如今,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了新闻从业者的面前,那就是如何客观地“摆事实”。“客观报道”毕竟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概念、一个新闻报道原则,要将其具体落实到我们日常的新闻业务活动中,落实到我们稿件的字里行间,并非易事,只有通过不断地摸索总结,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受众的新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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