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
一、天津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举措
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中小企业走上转型、创新、提升的道路。
(一)形成组织机构和政策保障体系
天津市不断加大中小企业的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将中小企业发展列入本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2009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正式挂牌成立。另外,各区县也相应组建了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机构。2010年11月,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正式成立。随着天津市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以政府、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为载体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格局逐步形成。
(二)实施一系列措施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发展
近几年,天津市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推动传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一方面通过区县重大项目建设,裂变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区县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分期分批进行转型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加速企业孵化,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简化手续、减免税收、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为初创企业减负。
(三)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
天津市中小企业局狠抓“八个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全民创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法律维权服务、金融创新服务、诚信建设服务及市场拓展服务。同时,天津市大力扶持各类创业载体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公共设施齐全、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推广中小企业注册开办“保姆式服务”新模式,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干部、职工、技术人才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高校师生“下海”创业。
(四)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
天津市针对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特点,一方面发挥银行间接贷款主渠道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采取银企对接等方式,开发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流程,保证中小企业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扩大融资渠道,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并购重组、改制上市,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天津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的贷款融资条件限制较多
一方面是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对接偏差,金融机构有大量资金没有投向市场,而现有的直接融资贷款条件太苛刻,中小企业达不到要求。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往往由于信用担保资质、抵押等方面的条件限制,使其向银行贷款障碍重重。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市场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存在一定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打不开,大多数中小企业对上市认识不到位,上市公司少、资产质量不高,政府对中小企业上市引导力度不够。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天津市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创新能力不强。对于从事传统行业的企业来说,多年的“吃熟”心理往往使企业发展后劲跟不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意识较淡,企业大多从草根经济发展起来,创业意识浓于创新意识。二是缺少创新机制,企业规范化管理程度较低,更没有把创新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三是自主创新意识较弱。四是许多技术创新扶持政策无法落实,享受到的以大中型企业为主,无法惠及众多中小企业。
(三)产学研脱节现象比较明显
缺乏联合创新机制,科研与生产脱节现象较为明显,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天津市虽然拥有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20家左右本科高校,但大多数高校建立科技园的热情并不高,与企业真正对接挂钩的主动意识不强,由于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够,优惠措施的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造成许多企业与高校合作成为短期现象。
三、天津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天津市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这一历史机遇,注重政府扶持手段和方式的多样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各项职责服务,寻求潜在增长点,着力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政府宏观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1.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追踪考核机制。加大基础性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动态监控,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四级共享网络平台,实现数据库、培育库、项目库、融资库和信用库一体化,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建立相应的政策执行追踪考核机制,加大对政策执行和反馈的监督力度,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政策环境。进一步研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做到大小企业平等对待,并对中小企业适当予以倾斜,针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制定具体细化的扶持政策。设定市场规则,加强市场准入门槛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组织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在工商登记、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税费负担、信贷融资等方面,要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引导社会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1.引导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现阶段,天津市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一部分是以政府引导的事业单位,另一部分是社会上零零散散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法律、投资、会计、咨询、金融、信息、人才等服务项目。因此,一方面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的界限,促进各类服务机构的联动运行。另一方面,要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的配套化运作。
2.加强中小企业自助团体建设。中小企业自助团体形式主要包括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和金融互助协会。它既不同于政府主导下的服务,也不同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它是中小企业按照行业间的自然特点和自愿原则建立的自助体系。政府要积极引导各区域、各行业中小企业建立以业内规模企业为首的各种层次的行业协会,通过定期对市场和行业进行风险分析预测,指导和协调企业理顺相互间关系。
3.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信息化市场。当前天津市中小企业的信息化需求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开展高效生产运营,以不断拓展市场营销渠道。另一方面是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因此,要积极搭建电话、网络、短信和广播等多种形式的网络服务平台,以满足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
(三)整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投融资服务资源
1.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资金供给大多依赖各类金融机构,由于金融信息不对称,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放贷时,为保障双方权益,需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一是银行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作用。三是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用登记制度。四是银行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开发各类适应性产品,及时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积极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中小企业融资一直以来都是采取向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为主要渠道,随着社会对股票、债券等方式逐步开放、规范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越来越受到中小企业的关注。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以降低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和融资门槛,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改变企业以往对银行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
3.强化天使投资,扩大投资基金规模。政府要强化天使投资模式,通过“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手段,推动形成利益一致的持股孵化模式,探索解决创业企业的融资“瓶颈”。同时,完善风险预防机制。建立天使投资管理机制,加强天津市天使投资人的备案管理,加强政府对天使投资人的政策鼓励和资金补贴。
(四)加快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1.扩大产业集群的“聚集”效应。为了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职能作用,应将宏观调整和市场资源配置有效结合,提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载体、优质的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创新政策和运行机制等,努力营造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环境。着力培育以产业化为目的、人才为核心的产业化区域创新体系,完善产业链和产业培育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区域支柱产业。
2.加快推进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在政策上要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创业创新,重点支持一批专业型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不断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及规模。要继续推进孵化器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推进国家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知名科研机构合作,真正通过一项技术带动一项产业,实现产学研用对接挂钩。
3.注重产学研用合作。依托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软环境优势,吸引一批高端技术人才,以项目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措施的落实,总体提升企业技术力量和水平。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联盟的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推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