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补贴政策详解

2016-11-12

成都购房补贴政策详解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1.时间段和区域:在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在成都市六城区---青羊、锦江、武侯、金牛、成华及高新区,购买商品房(如是二手房,则延长到2009年12月31日);

2.补贴的内容包括下面两部分:

(1)财政补助:

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0.5%给予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2)税费补助:

购买普通商品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全额补贴;购买其它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权证的存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这中间的关键是普通商品房的定义: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达到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计算方法如下:

(1)首次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1.5%×65%×100%

(2)首次购买新建非普通住房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

(3)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

(4)首次购买二手普通住房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1.5%×65%×50%

(5)再次购买二手住房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3%×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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