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和工商联的区别是什么

2017-05-20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局和工商联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商局和工商联的区别,欢迎阅读。

工商局和工商联的区别

工商联

是各级工商界联合会的简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简称全国工商联。其性质和地位可概括为: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组织性质: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基本特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 工作定位: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工作主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工作方针:“团结、服务、引导、教育”

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基本介绍

性质

工商联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单位.也可以看作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社会群众团体组织。

社会责任

全国工商联成立以来,形成了紧跟中国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传统。在现阶段,全国工商联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作为政治方向。把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努力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主要内容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会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

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

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0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

领导职数

司局级领导职数4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