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公务员的区别 教师与公务员哪个好 教师好还是公务员好
教师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教师活动的“公务性”与一般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还有明显区别,教师的教育活动是一种在精神领域具有创造性和个性化的活动。教师与公务员哪个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与公务员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教师与公务员的区别
教师是事业编制,根据职称走工资及绩效工资,拿好了一般是公务员工资的2倍往上,还有一些补贴,除了双休日加上还有寒暑假,即使假期加班也是有加班费的。如果自己在假期能收几个学生补课,那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但是现在貌似国家明令禁止私自开小课的。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一般只要不是在乡镇基层和执法机关,双休日、节假日均无条件休息,但是工资是固定的,不是太高,有些单位已经实施阳光工资,貌似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且根据单位的经费情况不同,另外领导的性格不同也有不少的福利哦。但是大多数单位是比较贫穷的,只有死工资。
1. 教师的工资应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待遇,这句话真的是一句空话。面对飞涨的物价和其他行业的工资涨高,老师们叫苦连天,对于这样的良心工作,老师们备受煎熬。(安顺市的一名教师)
2. 今年国家给农村小学的学生免除了课本费,这对学生是好事。但是,小学农村教师的工资一直偏低,甚至在我区公务员去年连加两次工资后,教师都还一次未见音讯。我们自己选择从事教育的,当然可以说要求我们奉献,但是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孩子一样要面对整个社会的物价问题、上学问题、就业问题啊!别说略高于同地区公务员,就是说略低都还差好远。(湘潭市的一名教师)
3. 我是一名教师,在一所开发新区中学任教,年终奖金1200元,但新区一般管理人员年终奖金30000元,差距如此之大。(镇江市的一名教师)
4. 2007年南昌市公务员的阳光工资一年有一万多,而老师一年的阳光工资只有3600元,差距如此之大,这到底是为什么?(南昌市的一名教师)
5. 教师法规定教师工资应不得低于公务员工资,为什么我们这里公务员都补了一年的工资,而教师张工资还没信?难道教师法是虚设的吗?(唐山市的一名教师)
6. 我们农村教师基本上每天都在乡下,从来都没有补贴,在县城上班的公务员,一年都没去过几天乡下,还每个月有500多元的下乡补贴,这公平吗? (抚州市的一名教师)
7. 我是一个在农村从教二十年的教师,惠民政策中为什么不惠及一下我们老师呢?平时我们早六晚九任劳任怨没有任何报酬,可是发绩效工资我们是扣了又扣,最后到手每月只有180元。而其他公务员是我们的几倍,这我们怎么会安心教好书呢?(宜春市的一名教师)
8. 就河南省焦作市的新入伍公务员收入来说,大概是1800元左右,而同类教师的工资只有900多元。(焦作市的一名教师)
9. 我是广西农村教师,月工资只有1200元,但听说公务员的工资至少1800元,请问为什么教师的工资总是跟不上公务员的工资呢?(广西省的一名教师)
10. 教师能享受和公务员同等工资待遇吗?教师的绩效工资什么时候开始拿。(重庆市的一名教师)
教师与公务员哪个好
教师属于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是不同的。
教师工资和评级有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没有什么发展空间。待遇前期和公务员差不多
但是补助不如公务员。
3. 而未来公务员是实行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轨制,意义不仅仅在于涨工资。公务员职级新 政,是在职务之外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也可加薪,不当处长也 能享受处级待遇。
4. 从福利养老来看还是公务员好。当然了最好的是国家公务员,提职空间也比较的。报个好部 门, 不要报穷地方。
5. 综上所述,还是国家公务员最好,其次是省公务员,再其次是事业编制(含老师,医生)
教师纳入公务员的议案
周洪宇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称,我国教师队伍经过几十年的建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诸如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高,中小学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水平悬殊较大等。
澎湃新闻了解到,这不是周洪宇第一次针对上述问题向两会提建议。2008年全国两会上,周洪宇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提交了《关于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2010年3月,周洪宇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再次阐述了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周洪宇在今年提交的《建议》中称,教师是一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专业力量,具有其突出的“专业性”,同时公立中小学教师又承担着将国家意识形态传授和灌输给青少年学生的重任,具有明显的“公务性”,这是教师与医生、工程师、精算师、建筑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很不相同的地方。
因此,从公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性”与“公务性”兼具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出发,从教育制度顶层设计将之确定下来,是有利于我国教育制度尤其是教育人事制度进行合理科学的顶层设计。
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教师活动的“公务性”与一般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还有明显区别,教师的教育活动是一种在精神领域具有创造性和个性化的活动。
因此,《建议》指出应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而不是简单的将公立中小学教师完全作为一般公务员对待,教师是一种特殊公务员、准公务员,需要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方式,与一般公务员分开管理。
《建议》还称,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教师地位的提高和待遇的落实。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使其享有与公职身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执行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对其实施规范监督,保护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
当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有了保证且有大幅度的提高后,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师范院校,留住更多的优秀教师就不再是难事。这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
综合上述意义,《建议》最后提到,建议全国人大责成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针对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这一建议,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拿出可行性方案,报请中央作出决定并尽快启动实施。
事实上,许多教师代表在多个场合都曾呼吁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从而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和晋升机制。
据中安在线报道,2017年1月安徽省两会召开之际,安徽省人大代表、巢湖七中副校长朱越就曾提出“修改现行教师工资制度,仿照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的建议。朱越认为,这样既能解决教师职称指标少的问题,又能提高教师的基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