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买安置房交多少税?缴纳标准是什么?

2017-03-30

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那么安置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带您来具体的看一下吧,相信看过以后您会有一定的了解。

在扬州买安置房要交多少税?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只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免除)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5.6%)征收营业税;个;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扬州安置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1、拆迁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安置多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2%、安置高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3%由被拆迁人缴交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在扬州买安置房要交多少税?扬州安置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相信读了这些信息会让大家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的,能够省去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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