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社会建设管理职能有哪些对策

2017-06-23

导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和贡献是巨大的,但市场不是万能的,本身也存在缺陷,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其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职能,弥补市场的缺陷。所以,只有正确界定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应结合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政府社会建设管理职能有哪些对策

1.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要按照服务政府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职能定位,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强化公共服务来达到加强社会管理的实效。健全社会政策体系,将社会政策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措施,正确处理社会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灵活性和适用性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变目前政府投资偏重于经济建设而对社会事业偏少的格局,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2.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要按照责任政府的要求,理顺基层政权组织与社区组织的社会管理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深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调动农村居民参加社区建设积极性;完善居(村)民自治,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的积极作用,提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建立和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等,为社会良性治理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

增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合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政府主导下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通过社会组织自律可以解决好的、不必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运用财政金融手段调节和引导社会组织活动,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免税鼓励或限制社会组织活动。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发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动态管控,规范社会组织运行过程,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发展龙头、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力度,规范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行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4.增强领导干部社会管理能力。

要按照效能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对社会管理规律的调查研究,加大对领导干部社会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管理意识、素质和本领,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改变部分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上“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主动地提高自身的社会管理能力。强化思想道德特别是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责任、守诚信、讲义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

5.提高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水平。

要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组织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靠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清除社会管理面临的种种体制性障碍,巩固、扩大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成果。改进执法方式,依法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将各项社会事务纳入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

落实政府社会建设管理职能有哪些对策

(一)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律规范保障社会正常运行。

法治意味着广大社会成员的活动遵循一定的规则、标准和程序,这有助于保障和发展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关系,防止和解决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显而易见,政府把法律作为履行其职责的主要依据,对于促进社会建设非常重要。目前我国已有许多适用于社会生活领域的法律,如《劳动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近年来,我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布施行了一批行政法规和专门规章,如《艾滋病防治条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这有助于政府运用法律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当前,比较突出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库区移民、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除了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以外,主要还是应当纳入法治的轨道,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这既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治本之策,同时也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要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借重经济杠杆和财政投入完善社会再分配,不断满足社会建设的需求。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挥社会建设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对社会财富进行注重公平的再分配,其中包括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力度,同时也要从政策上扶助社会上的中低收入者。为扩大就业,应落实和完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遏制生态资源枯竭、自然环境恶化的趋势,需要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新增高消耗、高污染产品税目。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推进资源价格制度改革,以使某些资源的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的真实成本和供求关系,但在推进这项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低收入者的利益。进行社会建设离不开社会政策的保障,政府制定和贯彻的社会政策,应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照顾到方方面面,切实缓解和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优化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投入,不断完善社会再分配,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财力支持。

(三)开发社会管理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正确发挥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也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过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和服务职能应剥离和转移出去,由各类社会组织来承接,同时完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以此增强社会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功能。这里讲到的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府、企业而言的非政府、非营利的民间组织,如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基金会。这些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愿性、组织性和独立性,应当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乃至应对危机的作用。在某些社会问题比较集中的公益性领域,如在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社会福利、慈善救助、艾滋病救治等方面,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但也要注意,在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同时,必须坚持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身活力,提高社会公信度。特别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严防敌对势力通过某些非政府组织对我国从事渗透和破坏活动。

落实政府社会建设管理职能有哪些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运行规则,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着力点之一,应当站在全局的高度,创造依规依法有序运行的经济和社会环境。要通过制定和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商业欺诈活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使各行各业有序发展。同时要尊重和保护自主创新,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使自主创新的成果不被他人侵犯。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运行规则,使广大社会成员依规依法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利、和谐相处的局面。

(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当前,社会公平问题日益突出并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此,政府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整最低工资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努力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与此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更加关注农村工作,切实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必须认真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在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上,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今,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网站已正式开通,这有助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行使对政府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领域,从而有助于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要进一步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

(四)注重生态建设,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环境受到污染和生态受到破坏,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应该说,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整体形势严峻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从实际情况看,抓生态环境建设,政府部门应注意从具体事情做起。对各类危及生态的具体问题,如空气、水污染等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危,只有坚持不懈地一抓到底,才能抓出成效。

(五)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倡导基本道德规范,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风气,是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鉴于目前一些人对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所忽视和缺失的现实情况,政府工作的着眼点应放在: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帮助广大公民分清是非、善恶、荣辱的界限,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觉抵制和反对不良诱惑和各种社会消极腐败现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与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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