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增20万 月供松10%

2017-04-18

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明日(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规定,若夫妇双方在福州缴存公积金,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至80万元,低额度也确定为20万元。另外,福州政府鼓励异地公积金在福州七县(市)买房贷款。到底还有哪些让人欣喜的公积金贷款新政?

福州住房公积金调整新政策

1、公积金贷款额度前后的变化比较

①政策调整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此次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后,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②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高额度则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③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额度统一为20万元。

2、公积金贷款还款额所占收入比例增大

若职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那么,职工家庭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职工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从原来的50%以内调整到60%以内,若按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不需提供收入证明;

3、鼓励公积金异地贷款

福州市同时鼓励福州户籍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职工在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申请。异地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高额度执行,异地贷款职工多可以提出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福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限制

1、职工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80%;

2、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90%以上时,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向当地财政、商业银行借款、试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并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在根据情况恢复贷款业务。

3、部分热销楼盘不接受纯公积金贷款。

福州公积金缴缴存如何认定双职工和单职工?

1、夫妻双方均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双职工;

2、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非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或单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单职工。

国家统计局1月份公布70个城市住宅价格指数,福州新房房价环比上涨了1.1%,虽然上涨比例不是很高,但已经实现福州房价“八连涨”。由此可见,福州房价尚有上涨空间,此时放大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好利于购房者买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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