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交易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注意事项有哪
职工按照房改的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来购买的原产权属于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央产,即视为该职工已购公房,其是以住房原产权归属为准的,即只要产权原属在京的单位住房的,无论是在京单位职工或其他部门职工购买均属于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在买卖过户时双方需要先到蓝岛大厦进行审批。在央产房交易时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买卖央产房有哪些要注意的?
央产房交易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
对于这种问题,是需要看看购买央产房的产权证是属于共有的还是属于单独的,如果其属于共有的那就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其实只要是业主的婚姻状况是已婚的,那么在过户的时侯就要需要同意出售证明的。
央产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央产房的买卖事先需要经过在京以及国家机关的住房交易室的审批并取得《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之后才能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有某些政策或者历史的原因则可能造成无法审批通过后会导致不能过户的。
2.央产房终是否能够过户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是否建立住房档案,二是是否做好超标处理,三是是否属于不宜上市交易的房屋。
(1)房屋在并未建立住房档案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审查
因为住房档案是作为审查的依据,由于央产房的产权人分散在各个与国家机关以及企业等,而有些企业已经经历多次改制,其公有住房的档案管理相对混乱,使得交易室无从审查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只有取得原产权单位补齐住房档案才能进入审批的程序并完成过户。
(2)房屋未补缴超标款不能通过审核
房改的购房人若在房改房面积超标但未补交超标款的,而现产权人因不想履行其合同而拒不缴纳,那么购房人即使想代缴也不能具备有缴纳的资格,从而造成无法履行。
(3)房屋是否涉及保密机关
部分国家机关和企业的房改房在单位的内部单位又涉及有国家的秘密,因此若向交易室把单位内部已购的公房作出了不宜上市交易的备案的,即是有备案的这种房屋也是无法通过审批的,交易只能在购房人家庭或单位内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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