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必看六大件 收房常见误区要知道

2017-04-17

买房进行到收房阶段,就基本上已到尾声,但注意是后阶段而不是结束。收房时也会很多注意事项,稍有不慎,也是容易产生房产纠纷的。比如收房时必须查看六大证件是什么知道吗?收房的常见误区知道吗?

收房必看的六大证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收房的两大误区

误区一:通知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要通知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是错误的观点。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就不能算按期交房,交房不能以通知业主收房为标志。

此外,开发商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购房人收房的时间、地点。

误区二:物业代表开发商

收房时,物业态度并非代表开发商的态度,对于物业的承诺要区分对待。如果物业是受开发商委托负责收房工作,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仍要找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物业是以管理小区的身份出面,让购房人签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可以签,物业费也可以交。因为这是物业管理关系,和收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