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创业板三版与中小企业版

2016-12-02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主板创业板三版与中小企业版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主板创业板三版与中小企业版

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四版的区别

一、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联系与区别

1、概述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交易所都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讲,三者在市场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并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不同、投资者结构不同、交易方式不同:

沪深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顶层市场,是交易所市场,具有高度公众化的特征,市场流动性和融资效率较高,因此发行上市的标准也相对较高,企业规模相对较大;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场外市场(OTC),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实行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适应挂牌公司差异较大的特性,实行多元化的交易机制。其市场运行以自律监管为主,探索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机制。

项目新三板创业板主板(深圳中小企业板和上海主板)

定义三板市场主要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条块结合”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等。是根据中国证监

会解决历史上遗留问题的既定政策,对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在未上市前的股份转让做出的安排。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在我国,主板指的是沪、深股票市场。创业板是指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主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体资格非上市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存续满2年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盈利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两年持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勒紧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勒紧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资产要求无限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为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股本要求无限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无限制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董事及管理层无限制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有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无限制

信息披露之定期报告年报和半年报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半年报和季报

备案或审核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备案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2、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相比的特点

(1)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现有规则更看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硬性要求。实际操作中,为完善改制,经审计的净资产至少应达到500万元。

(2)挂牌条件弹性较大: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条件众多,在主题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如创业板发行条件仅明文规定的就有19条)。而目前新三板挂牌的法定条件仅6条,且多为定性指标,具体尺度由主办券商判断、把握,例如,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只要有充足理由说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对未来发展有利,一般不构成挂牌的障碍。

(3)挂牌成本低、周期短:公司支付给各个中介的费用不到主板、创业板的十分之一,且地方政府一般会提供财政补贴,企业的改制、挂牌成本极低。从主办券商进场到股票挂牌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股票进入主板或创业板,从接受辅导到股票上市一般需要一年半以上的时间。

(4)可自行选择融资对象及融资时点:主板、创业板市场只能选择IPO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上市当时就要稀释原股东的股权,上市后再融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在新三板挂牌则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时点、融资对象。

(5)适度信息披露原则: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对强制披露事项、披露流程进行简化,例如,不要求披露季报,在制定网站披露即可(不要求在报纸上披露)。

二、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区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照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挂牌公司是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交易方式的选择也没有限制,已经发布了普通股票发行融资的规则,并购重组、优先股也做了制度安排,还将发布债券融资的制度等。

区域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受国发〔2011〕38号文规范,是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非公开市场,原则上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采取集中的、连续的及做市商等方式进行交易。在符合国发〔2011〕38号文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份。不同层次的市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应找准定位,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二者都是场外市场,是竞争关系也是互补关系。

全国股转系统区域股权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

市场层级三板市场(属于OTC场外市场),2006年成立于北京中关村四板市场(属于OTC场外市场),成立于2008年后,天交所、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浙交所、武交所、重庆交易所等各地股权交易市场是集中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市场,天交所区分主板市场、成长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必要补充和重要基础支撑。

法律依据国务院2013.12.14日下发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受国发〔2011〕38号文规范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文)

批准部门国务院省级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服务对象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全国范围内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超过200人

投资群体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资产500万以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10万元以上)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转让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创新型的交易定价模式;第三方银行存管

融资能力定向增资,平均融资额可达2000万-5000万元之间融资金额一般每次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时间大概3个月。

三、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常见误解

1、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等同于在交易所上市?

错误,挂牌不是上市。

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上市前必须向公众发行新股。

挂牌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即国家高新区“新三板”试点园区挂牌交易。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主要通过交易双方自主询价完成。不能在挂牌同时发行新股,只能在挂牌后定向增发(目前规定不超过20个增发对象)。

2、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会像IPO一样意味着获得了大量股权融资?

错误,新三板挂牌并不意味着公司获得了任何资金支持。

《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多重功能。目前,上述功能均已基本实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还将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但目前新三板几乎没有直接融资功能,挂牌企业主要是知名度、信用度方面的扩大和提高,挂牌不代表股票或企业债券的发行。在这一点上与在沪深场内交易所上市是完全不同的。

3、投资者投资新三板的门槛与沪深交易所一样?

新三板在扩容之初就明确,需要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小微企业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较高的特点,所以要严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首次明确,参与新三板投资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并且要求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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