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二手房契税怎么算?税收新政策有哪些

2017-05-05

针对契税相信大家已经在网上看到过很多计算的公式,但在自己真正遇到的时候一定还是比较迷茫不知道该怎么计算,需要缴纳的税种复杂有多,很容易在算的过程中出错,今天小编就以实际举例说明缴纳契税是怎么算出来的,下面以新疆昌吉的二手房交易威力,包括本年新政策有哪些。

新疆昌吉二手房契税怎么算

1、其实契税税率跟一手房二手房没有多大关系,倒是跟家庭有几套房子有关系。契税是以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下面以新疆昌吉2007年的二手房为例:

07年的房子没满5年,这个房子的面积应该小于140平米为普通住宅。现在过户,走买卖的费用和赠与的费用相差不大,不过还是建议走买卖。因为赠与的房子以后再卖的时候要收20%的个税。

赠与的费用,评估费0.4%*17万=680元,公证费受益额的2%,200元。受益额的多少有公证处来认定。契税3%*17万=5100元。登记费80元,交易费200元。买卖过户,面积小于90平米而且你名下没有房子契税1%。反之契税是1.5%。个税1%。差额营业税5.5%*(卖出价--当时买入价)。登记费80元,交易费6元/平米。

税收新政策有哪些

1、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入。

新政策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如果发现二手房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那么根据新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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