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我喜欢骑着自行车在人烟稀少的路上飞驰,偶尔几个行人从路上侧头看着我的背影,我喜欢那种刺激和狂放,在那一瞬间,我不用看别人的目光,我眼睛一直看着前方,这是我生命唯一的释放。
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在试图释放,让人摒弃世间的“媚俗”,主人公托马斯在经历婚姻失败后,可以说完全忘记人生的责任,肆意放浪,生活在无数的情妇之中,这成为他的人生原则,然而最后为了特丽莎他再次选择了婚姻,最终守着那段婚姻走到生命的最后,而最后小说得出的结论: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昆德拉对生命终极意义产生怀疑,到最后依然没有否定,因为无法否定。我们始终无法活在一个自己所谓的完全理想的世界,我们有权利追求,但怀疑的开始就注定是失败的。于是我又有意无意的想到了李叔同,也许他正是为了逃避社会的“媚俗”而选择遁入空门,在所有人看来是不可思议而不负责任的,这到底算不算是逃脱了“媚俗”,我们又如何肯定这不会是又一种“媚俗”,生命的轻和重我们该如何区分?到最后,我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和不能承受之重该如何解释?这是一个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如同昆德拉的怀疑,只是怀疑,却无力解决。
如同这个世界的对与错我们永远找不到一个确切的评价标准一样,我们习惯了用道德标准来谴责一些我们认为是错的事情,然而法律和道德也不能完全符合,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态度的权利,有自己的思想,我们有了自己的思想,所以在一切关于社会学的领域,我们找不到任何能称之为真理的言论。我们一直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中争辩,谁也不能说服谁。到底谁是对的,都找不出一个让所有人接受的理由,所以我们各自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和观点,认为那就是真理。
我们突然发现自己活着是为了说服别人,说服别人承认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却忘了当你在试图说服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试图说服你。我们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所有人的思想永远不可能来到同一个轨道上,我们为何不能选择只说服自己?让别人看到你的态度而不用要求别人遵从你的态度。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我们个人无法承受的,后现代主义宣扬的异质共存不一定是绝对正确的,但这至少可以给我们得到一定的释放,为何直到现在我们还在为如何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而耿耿于怀?
昆德拉怀疑而又试图解决的问题最终没有解决,因为人活着的同时还有别人,这世界不是一个人的。而这是不是就说明我们必须“媚俗”,必须永远活在别人的眼中?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我们往往在为自己寻找借口,我们选择承受了所有不该或该承受的,唯一没有真正为自己活过一次。我们经常在时过境迁之后感叹,我们脱离了原先的轨道越跑越远。我们在回忆的同时还在抱怨,抱怨这个社会,可事实上是我们从来没有勇气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我们永远在跟着别人走。我们不一定要像托马斯那样完全不负责任的肆意放荡。但我们有权利选择自己渴望的东西,而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不断的否定自己,不断的踏着别人的路走,到最后发现这是这个社会为你铺平的道路,你只是无数人中的一个,你的 价值观是别人给你的,你原来的东西被你丢在很远的地方,再也找不回来,老了之后对着枯藤老树象征性的感叹一番。我们“媚俗”得不能再“媚俗”。
我们永远也不要对别人抱怨什么,这一切是自己选择的,而抱怨自己只能是对自己的选择的否定,对自己选择的东西后悔完全不是我们应该有的生活态度。用世界所有人的姿态来生活,是我们“媚俗”的开始,我们所谓“轻如鸿毛”的东西到最后也许成为你最无法承受的疼痛。这个世界上任何的选择都可能被解释为“媚俗”。而我们不能用这个理由来否定自己从而活在别人的眼光之中,我们生命的轻与重都应该是由我们自己选择并最终由自己承担,无论我们到最后是不是能承受,总比别人选择了最后自己承担要有意义吧
我一如既往的享受那种一个人奔驰在路上的感觉,刺激和狂放,任何人都可能看见我的姿态和背影,而我看不见他们的眼光,眼睛一直看着前方,转弯之后一马平川然后再进入下一个未知的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