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
为员工解决因公使用私家车的问题,制定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条例
第一章 私车公用的管理及补贴标准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务活动,私有汽车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条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用私有车辆在一定区域内(诸暨市区)从事公务活动的,其费用实行按月包干补贴(具体标准参照下表)。享受按月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
第四条 私车公用长途用车时由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制出车里程数,并报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及时补填出车单。
第五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排量 (升) 1.60 1.80 2.00 2.40 及以上
油费
长途用车补贴 修理费
驾驶员补贴
合计
市区规定补 贴
(元/公里) (元/公里) (元/公里) (元/公里) (元/月)
0.55 0.60 0.65 0.70
0.15 0.15 0.20 0.25
0.10 0.10 0.10 0.10
0.80 0.85 0.95 1.05
450 500 550 600
该标准以油价93#)元/升为标准,如果油价调整较大,超过0.5元/升时,可以作上下浮0.05元/公里的适当调整。上述补贴已含驾驶员开车补贴、车辆运行的汽油费、一切维修保养的费用。因公出车时的车辆通行费、泊车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和可能调配车辆。使用公司专职驾驶员开私车长途公用时,私车所有人享受的补贴按相应标准减去0.1元/公里的驾驶员开车补贴。
第七条 报销要求:私车公用驾驶人员应提供报销单、派车单及与拟补贴金额相同的油费发票或其他发票(发票开具本单位台头)、车辆通行费、泊车费发票等凭证,在出车回来后及时报销。
第八条 报销程序:车辆所有人根据办公室开具派车单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办公室应核对车辆行驶里程是否真实客观;财务部门应核对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第九条 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
第十条 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20%,公司承担80%。
第二章 购车补贴的要求及标准
第十二条 补贴对象: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购车者应具备本人已取得汽车驾驶证的必备条件。购车人购车后主要为公司上下班用车。
第十三条 补贴标准:
1、购买 15 万元(含)以上的轿车,每辆补贴3.5 万元;
2、购买 10万元(含)— 15 (不含)万元的轿车,每辆补贴 3万元;
3、购买 6万元(含)— 10万元(不含)以下的轿车,每辆补贴2.5 万元;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1、针对取得购车补贴的员工,自补贴购车开始要在公司继续服务5年。若服务不到5年而提前离开公司的,其享受的购车补贴要按5年平均分摊扣回。
2、享受购车补贴的人员,自购车之日起5年内不享受按月发放的一定区域内的私车公用补贴;长途用车同样开具派车单,根据出车里程数按规定补贴。
3、部门经理以上员工购车后,私车公用时一律按照以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执行,此外公司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办公室为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归口部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