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和坏账核销法的区别
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都是坏账核销的方法,那么,这两种方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备抵法和坏账核销法的区别。
一、坏账核销的确认方法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为了坏账核销再借贷
为了坏账核销再借贷
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备抵法和坏账核销法的区别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转销法:
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二是备抵法。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老准则用"管理费用",新准则用"资产减值损失")。
例如: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老准则用"管理费用",新准则用"资产减值损失"),
兴华公司1995年首次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提取数=100000×5‰=5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贷:坏账准备500
以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时,可进一步分以下四种情况来掌握。
三、备抵法的审计方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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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7年6月,兴华公司上年确认的坏账损失又收回;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50000元。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①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又收回,同样需要做两笔分录:
1997年6月:
借:应收账款400
贷:坏账准备400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应收账款 400
年末计提前"坏账准备"账户余额=600+400=1000(元)
②坏账准备提取数=150000×5‰–1000=–250(元)
1997年12月:
借:坏账准备250
贷:管理费用250
年末冲减250元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750元。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不补提亦不冲减坏账准备,即不做会计处理。
2.1996年10月兴华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400元;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元。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①1996年10月:
借:坏账准备400
贷:应收账款400
年末计提前"坏账准备"账户余额=500–400=100(元)
②坏账准备提取数=120000×5‰–100=500(元)
1996年12月:
借:管理费用 500
贷:坏账准备500
年末补提500元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600元。
(2)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按差额冲减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