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开展地方不动产登记情况督查
2015年第四季度国土部将在全国开展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的专项督察。根据国土部工作方案,在9月中旬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基础上,准确把握督察区域内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具体情况,对2015年12月31日前不能如期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地方提出问责意见和建议。
方案要求,今年四季度专项督察重点内容是,省级人民政府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区、市)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计划推进情况,以及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情况。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市(州)一级完成187个,占比56%;县(区)一级完成1125个,占比40%,在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国土部此前表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今年年内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机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针对当前整合工作主要存在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性不够等三方面问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强调,首先地方政府要明确职责,绝不能借理由拖延;其次,针对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要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各督察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此外,对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性不够、部门协调不畅问题,要摸清情况,通过督导层层递进推动整合工作。
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同时指出,此次专项督察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临时动议,而是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9个成员单位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工作安排,专项督察之后要形成专门的督察报告上报国务院。
要实现精准督察,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职责明确,就是地方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已经发文将各类不动产的登记职责、业务流程整合到了一个部门,保持完整性;二是机构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三定”已经发文明确,包括单位也包括具体经办机构;三是上下衔接,要坚决杜绝出现“两张皮”现象,如将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而机构设置在另一个部门,或者职责在一个部门而办事机构在另一个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