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狂欢化理论与喜剧影片的生成发展

2017-03-13

喜剧影片是一种颇难界定的电影类型,在电影评论界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最近,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就象刚刚发掘出来的在古董,被理论家所珍爱与赏析。儾用“狂欢化”理伦来分析喜剧影片,刀许能得到一些有益的启迪。

喜剧电影脱胎于戏剧中的喜剧,而古希腊的喜剧起源于祭祀酒神的即兴表演,发展略晚于悲剧,可分为旧喜剧、中期喜剧和新喜剧三个时期,公元前487年至404年是旧喜剧时期,多是政治讽刺剧和社会讽刺剧,讽刺的对象是社会名人,特别是当权人物,公元前404年到前338年是中期喜剧时期,以讨论神学、哲学、文学和社会问题为主。公元前338年到前120年是新喜剧时期,大都是世态喜剧,主要描写日常生活、爱情故事和家庭关系。

到了中世纪,为了表现对官方宗教的令人苦恼的严肃性的反抗,人们通过一年一度的狂欢节,使得郁积的情感得以宣泄。喜剧便是狂欢节上的一种主要的表演形式。巴赫金认为:“狂欢节不需要虔诚和严肃的调子,也不需要命令和允许,它只需要发出一个开始玩乐和戏耍的简单的信号。“狂欢节使意识摆脱了官方世界观的支配,使人们可以用新的方式观察世界;它没有恐惧,没有虔诚,它是以彻底批判的,但又不是虚无主义的态度展示世界的,这种态度是积极的,因为它展示了世界无限丰富的物质基础,展示了生成和更替,展示了新生事物的不可制服和无往不胜,展示了人民大众的永生。狂欢不仅是一种深层的生命体验,而且还是一种观察世界、表现世界的方式。“民间狂欢节上关于死与生、黑暗与光明、冬与夏等等之类的‘争辩’,充满了除旧布新的精神,具有轻松愉决的相对性,即不让思想停滞、不让思想陷入片面的严肃之中,呆板和单调之中。也可以说,中世纪的狂欢节是对宗教思想的一种反抗,预示着新世纪的曙光。

中国似乎没有西方式的狂欢节,中国的喜剧起源于徘优的表演。远自公元前五、六世纪,宫廷中便蓄养培训了一批徘优,供帝王将相玩弄。这些徘优能歌善舞,口才出众,有些甚至相当聪明,然而地位低下,与宫中犬马没有什么区别。自汉魏以来的参军戏、角雁戏、歌舞戏到宋杂剧、金院本,都有不少充满喜剧色彩的作品。汉武帝时,东方朔作为滑稽家,经常给皇帝讲些谐谑的故事,引得王公大臣哈哈大笑。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喜剧也具有某些西方狂欢节的特点,“决定着普通的即非狂欢生活的规矩和秩序的那些法令、禁令和限制,在狂欢节一段时间里被取消了,首先取消的就是等级制,以及与它有关的各种形态的畏惧、崇敬、仰慕、礼貌,等等,亦即由于人们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等(包括年龄差异)所造成的一切现象。尽管这种乌托邦是短暂的时刻,却是人们期盼的生活。个体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强行拆解社会政治的束缚,从而体验到生命的欢乐与自由,这就是人类生存的喜剧体验。

喜剧电影与狂欢节确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对于有些喜剧影片,如卓别林的谐剧、王朔的侃剧、陈佩斯的闹剧,影视研究者的定位显得有些勉强。这些作品难以用传统的文艺学、美学理论来加以鉴定,而引进大众狂欢化理论,从大众文化角度来进行探寻,恐怕有助于对此类影视作品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

狂欢化理论首先由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提出,它既是对16世纪法国医生拉伯雷创作的《巨人传》所进行的具体分析,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批评。

狂欢化理论来自于西方的狂欢节。在狂欢节上,人们排斥封闭和关门主义,否定禁令和绝对理性,抛弃说教和禁忌,把日常的典章制度和清规戒律完全抛开。狂欢节摆脱等级制度,呈现出平等、民主和自由。狂欢节是一种开放的哲学和没有界限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文化享乐主义,满足了人类的多方面需求,甚至是一种纵欲主义。

根据狂欢节的这些特征,巴赫金建立了狂欢化理论。在狂欢化理论中,文明与戏谑、荣誉与失落、歌颂与诅咒、严肃与纵欲,都是“正反同体”和“互为嘲讽”的。卓别林、王朔、陈佩斯的电影作品,正好符合巴赫金的理论规范。卓别林饰演的流浪汉夏尔洛,头戴黑色的礼帽,身穿过小的西服,脚蹬过大的皮鞋,举止滑稽可笑,却为人善良,主持正义。据专家考证,这个形象脱胎于狂欢节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小丑,但在小丑的身上增加了道德评判,以谑演庄,揭示出喜剧深层的悲剧,使观众“含泪微笑”。巴赫金说:“狂欢化消除了任何的封闭性,消除了相互间的轻蔑,把遥远的东西拉近,使分离的东西聚合。观看卓别林的喜剧,便能得到这么一种感受,使观众暂时忘记了影院外严酷的社会现实,在影院内与大家一起经历一次心灵的狂欢。

对于王朔的影视作品,近年来争论较大。贬之者认为它是“痞子作品”,有违传统的道德规范,否定荣誉与崇高,嘲笑真挚的爱情;褒之者却认为它有“微言大意”,是想建立一套更高层次的道德评判标准。其实,王朔的作品,如《顽主》、《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大撒把》等,既没有高深的思想,也没有邪恶的企图,只是一种游戏,文艺失去崇高、失去中心之后的心理补偿。观众愿意观看此类作品,只不过想投入狂欢之中。东方人缺少幽默,但人类都向往幽默。

影视观众是文化工业的主要消费者,文化工业产品只有通过影视观众才能真正进入社会。影视观众是大众文化发生社会影响的主要对象。现代社会拿识形态的控制力和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影视观众对大众文化产品的接受方式、条件和效果上。喜剧作品可说是观众的一种恰当的渲泄对象,满足了人们狂欢化需要。喜剧影片中的怪诞是狂欢节精神在艺术中的体现,表现出诙谐性、自由性、未完成性、反规范性等特点,符合大众追求平等的心理。

喜剧影片与“玩”,又庄分彼此。“玩”是什么?即是“戏”也。英语中“Play"便具有“戏”和“玩”的双重含义。在喜剧电影中,“玩”成为消解刻板模式、突出创造主体和沟通作者与观众的重要机制。“玩”需要一种气质,需要一种对人生世事的洞达心境。

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对电影艺术家,特别是中国的电影艺术家,提供了十分丰富的精神营养。中国儒家提倡不苟言笑的人生态度,孔子与孟子总是告诫人们要居安思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论语·卫灵公》),“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欧阳修则说“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五代史·伶官传序》)。儒家所赞赏的文艺作品,也是描写忧患见长,如《诗经》中的“驾言出游,以泻我忧”(《邺风·泉水》)、“耿耿不寐,如有隐忧”(《邺风·柏舟》、“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召南·草虫》)、“心之忧兮,其谁知之”(《魏风·园有桃》)。儒家把“狂欢”作为缺乏修养的表征,提倡“乐而不淫”、“温柔敦厚”,要求女子“笑不露齿”,中国人工于心计,极少真实地表露自己狂喜的感情,因此,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出现《巨人传》那样具有狂欢节色彩的文学作品。“笑就它的本性来说就具有深刻的非官方性质;笑与任何的现实的官方严肃性相对立,从而造成亲昵的节庆人群。巴赫金所描写的情景,在封建社会的古代中国,是不可能出现的。今天,我们提倡喜剧电影,不仅以完善这种电影类型,而且可以消除封建等级制度,调整百姓良好心态。巴赫金认为:“一切旧真理、旧权力的代表者都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都不会也不愿意笑(假道学);他们自命不凡,认为自己的敌人就是永恒真理的敌人.因此也必欲其永远灭亡。占统治地位的权力和占统治地位的真理不能时间的镜子里看见自己,因此它们也看不见自己的开始、界限和终结,看不见自己的旧面目:滑稽面目,看不见自己奢望永恒性和不可取代性的滑稽性质。当观众早已发笑的时候,旧权力和旧真理的代表者们要以最严肃的姿态和严肃的腔调演完自己的角色。《巨人传》对拆解西方的封建意识,打破等级制度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王朔由自卑到自尊,其作品反面缺乏平等对话的基础,与狂欢化精神有一定距离。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合理性的背后,仍有一定的缺陷。巴赫金过份注重生理享乐而忽视精神追求,过份注重形而下忽视形而上,过份反对主流文化,都有可能引起公众道德的抵制。完全按照狂欢化理论创作喜剧影片,容易使其下降到插利一打浑、滑稽取闹的庸俗层次,甚至出现王朔式的“我是流氓我怕谁”“无知者无畏”“狗眼看世界”等等消极话语,影响喜剧影片的声誉。

喜剧电影艺术家既要从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中吸收养份,又要超越他的理论。柏格森在《笑的研究》中认为,喜剧是“把有生气的和机械的嵌合在一块”.基于生命在于变化的哲学观,柏格森认为生命一要紧张,二要有弹性,才能灵活地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胡塞尔认为事物的意义应从现象的直观和还原中去追询,对传统的形而上学提出怀疑和批判。海德格尔则提出具有现代意义的“摧毁”概念,认为僵化的形而上学的存在必须摧毁,存在者后面的存在变成难以形容的无,真实的存在便会突然显示在人们眼前。喜剧影片不应仅仅是博人一笑,而是应让观众笑过之后体察到人生的真谛。喜剧影片如果要具有自己的文化品格,要真正上升为现代人的生存智慧,就必须直面现代生存状态,努力消除人们的心灵困惑,使观众笑过之后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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