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手抄报内容300字
你知道什么是法制社会吗?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做法制手抄报可以让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制手抄报内容3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教育资料
1、未成年人的肖像可以随便使用吗?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享有肖像权,其照片、画像、雕像、录像、摄像等,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包括擅自制作和公开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否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 停止使用,并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他人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他人造成了未成年人财产的损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被侵害人伸张权利,并在必要的时候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的财产恢复原状或者得到赔偿。
3、未成年人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需要对之前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吗?
未成年人在实施损坏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时还不到18周岁,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的时候,未成年人已经满 18周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经济能力,就由未成年人赔偿;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则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赔偿。监护人不得以未成年人已满 18周岁应当自己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4、未成年人可以接受馈赠吗?
接受别人的馈赠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不会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不论是多大年龄的未成年人,都可以自己接受别人的赠与,而不需经过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只要赠送的财物交给了未成年人,赠与就已经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赠与人或者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返还赠送的财物。未成年人接受的奖励、报酬也是一样,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退还。
关于法制手抄报的图片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三
古代的法制故事
换舍止讼
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两家无词,就此息讼。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额痕为断
张泳,宋初名臣。一次,有个和尚行止不明,有犯罪嫌疑,被张泳下属拘留。张泳看了这个和尚一会,说:“对他刑讯,他可能是个杀人犯。”经过审讯,这个人果然是个假和尚,负案在逃。他杀死一个僧人后,把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剃发为僧。僚属问张泳何以知其有杀人嫌疑,张泳说:“我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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