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演讲稿范文,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2016-11-12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下面小编分享了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演讲稿 ,希望你喜欢。

严以用权 百姓为重篇1

同样为官一任,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离任多年之后,所作所为仍被群众津津乐道、念念不忘;有的人却如过眼云烟,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是“没干什么事”;还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跌落下来?答案很明确:勤政廉洁,严以用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衷心的拥护和支持。

“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正如市委书记刘晓鸣在讲专题党课时所说:要坚持百姓为重,心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敬畏。

严以用权,要常怀公仆之心,坚持用权为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句俗语道出了为政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省委书记李鸿忠告诫我们,“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干部必须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大快人心。古往今来,“庸懒散”都是腐败的表征,新时期同样为党的作风建设所不能容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决不能做不敢作为的庸官、不愿作为的懒官和无所作为的昏官。

严以用权,要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用权有规。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压电”。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有权也不能任性。用权谋私,首先是不合法,其次是不道德,最后是不安全,坏事业、害社会,也害自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篇2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权力是把“双刃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正确用权,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著名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如果用权不当,对百姓的伤害会很大,对党的形象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必须严以用权,给权力划界。

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上至局领导,下至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权力,如果不能严格监督、严加约束、秉公用权,就不能保障权为民所用。只有从严治党、从严要求、从严制约,才能促进基层干部不断破除私心、成全公义。秉公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讲党性、讲规矩,认真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秉公用权,还要求党员干部在用权时要公正公平、公道正派、一心为公、用权为民。从“铁八条”到反“四风”,我们党不断织密织牢纪律与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刚性约束,告诫各基层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自我约束,不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严以用权,关键是谨慎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研究,做到知法守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对照用权有规,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科室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基层一线人员在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时,更不能理解片面化、执行简单化,也许基层一线、窗口人员简单的一句同意或者不行,对企业来说可能生死攸关。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表哥”等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宁海检验检疫局一直致力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加大力度培养基层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出“两张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用好每笔钱,做好每件事。同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上级赋予的工作职责,为促进宁海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演讲稿篇3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实现 “严以用权”,不仅仅要规范权力运行,更需要有“四心”。

需以公心为体。 “有权不可任性”。在行使权力时,要多一点遵循意识,杜绝自由“量裁”。基层党员干部既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各项基础工作的 “初始把关人”;既是执行政策的 “最后一步路”,也是群众感受公共权利的 “第一印象人”。以落实农村低保救济保障政策为例,保障对象是由基层摸排审核确立的,救济金也是由基层党员干部发放的。在对象评定审核、保障等级确定、资金发放节点等方面,基层党员干部有很大的发言权。从行政层级来说,基层党员干部职级低,可对于基层群众而言,却是重权在握的 “父母官”。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 “严以用权”,首先要做到出以公心。这样,严以用权才有落实的基础。

需以慈心为核。基层党员干部每天与群众接触,是服务群众的 “第一道关口”。如果人在基层,却融入不了群众、走近不了群众,与群众貌合神离,这样的党员干部既无法受到群众拥护,也无法让组织放心。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联系群众的 “神经末梢”,最能准确掌握社情民意、群众冷暖。如果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多点雨天过问一下群众的房子有没有漏雨、天旱时关心庄稼有没有枯萎、自己一家人围桌吃饭时能想起腿脚不便或是鳏寡老人的生活物资够不够等等这样的慈心,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通过行使权力,把党和政府的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最需要的群体身上,严以用权才算真正找到了发力点。

需以痴心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 “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告诫,更是一种价值导向。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成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必须要抱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保持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痴心和韧劲。只要始终保持在党爱党奉献一生、爱民为民勤奋敬业的初心,严以用权就能深深根植于内心,付诸以行动。

需以匠心为要。匠心包括了海纳百川的虚心、坚持不懈的恒心、精雕细琢的细心、追求最好的决心等诸多内在品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永恒的主题,无论身在哪种环境,身处哪个岗位,都要把个人能力发挥到最大化,把权利功能发挥到完善化,把结果实效体现到最优化。只有这样,严以用权才能最大程度发挥作用,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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