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_党内监督条例感悟体会范文

2017-04-1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那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的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民的选择,因此,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接受党的监督,也要接受人民监督。

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让大家都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进展如何、结果怎样,直接关系到共产党的声誉和兴衰。由于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兴衰又决定了国家的成败兴亡。因此,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共产党的事情,也是整个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事情。

二是要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较少,形式比较单一,从而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运用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扩大专门的举报渠道,创建网络平台,引导网民就党内监督的相关问题出谋划策,展开讨论。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传统举报形式。要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力求不错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二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习惯和稀泥,应付上级糊弄下级。笔者认为,同级群众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同级各方面的事务,只有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才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同时,同级之间发现了错误不但可以及时提醒,这也是一面“正衣镜”,能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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