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的管理

2017-05-16

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那么你对征信机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征信机构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征信机构的介绍

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机构,专门从事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工作,出具信用报告,提供多样化征信服务,帮助客户判断和控制信用风险等。征信机构是征信市场的支柱,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扩大市场交易规模的必要前提。没有征信机构承担的社会功能,社会信用很难充分发挥作用。

从世界各国征信系统的发展状况看,由于各国国情和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其建立的征信机构各具特色。征信机构按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共征信机构、私营征信机构和混合征信机构;按信息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征信机构、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其他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公共征信机构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美国是典型的私营征信机构模式,日本是典型的混合型征信机构模式。

在技术创新和金融市场自由化的激励下,征信机构不断发展,其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征信行业集中度迅速提高。二是产品经营日益多元化。三是商业化、互惠合作模式的适应性更强。四是征信立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征信:就是征集信用信息.

征信机构:是指依照有关规定批准成立,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向商业银行及其他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咨询及评级服务的法人单位;

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它是信用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狭义而论,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的以赢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专业机构。一般来讲,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征信机构通常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企业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财产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的概念还可以扩大其他各类信用管理行业的企业类型,例如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甚至产生出不同的称谓。

征信机构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征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五条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六条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除应当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有完善的业务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

(三)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所称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第七条 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征信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关联关系和实际控制人说明;

(五)主要股东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以及主要股东的信用报告;

(六)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

(七)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

(八)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包括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

(九)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关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说明和相关安全保障制度;

(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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