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记录就不算“首次购房”吗?

2017-04-13

根据新的“9·30”新政,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各地部门也拥有一定自主权,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

由于国庆假期,此新政才10月8日后才正式落地,各银行也陆续“进件儿”。但是,各银行对此次新政中“首次购房”的认识有差异。有地市相关部门向各银行发出紧急通知,对新政进一步明确: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借款人家庭名下没有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经借款人在贷款申请表上书面声明其家庭是首次购房的,如借款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首次购房。

这一紧急通知也对一些购房者造成了困扰。天津市民宋先生表示,得知“9·30”新政后,就对之前看中的房源下单了,而且是按照2.5成准备的首付款,但是由于自己之前的房贷已经还清,按照去年的政策,再买仍算首套房,中介机构很快又打电话通知他,现在要按照3成首付申请贷款,他只好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再借点钱。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解释说,对于“首次购房”的理解存在偏差,因为去年“9·30”新政放宽了“首套房”概念,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而且强调,“家庭首套房的低首付比例为30%”。

但是根据新的紧急通知,“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有过房贷记录的都不行。

在二手房方面,搜房网经纪人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是否能申请到2.5成首付,银行只看征信记录,只要征信记录中有过房贷,都无法享受2.5成首付。链家地产经纪人宋先生则表示,大部分银行的确照此执行,但是仍有部分银行因为拓展业务的需要,对部分客户放松了这一要求。

有媒体走访了多个新房在售楼盘,工作人员的答案比较一致,享受2.5成首付必须是“纯首套”,买房人必须没有任何房贷记录,必须是第一次购房。此外,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如果之前有“被赠予”的房产,只要不是买来的商品房,也可以申请2.5成,总之关键就是“是否有过房贷”。

对此,不少购房者表示,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毕竟是大事儿,可别让大伙儿再“猜闷儿”了,“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咬文嚼字才能看懂,政策落地没必要遮遮掩掩。

“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把不少已还清首套房贷款并且想再买房的人挡在2.5成首付的门外。对此,某中介机构人士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政是以家庭为单位,难免有“两口子”“离婚”;此外,部分银行仍有“活动空间”,这家不行再换一家,有可能拿到2.5成首付。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