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诚信承诺书

2017-05-26

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至200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放52亿元,资助贫困生83万人次,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措施之一。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助学诚信承诺书,希望对你有用!

助学诚信承诺书篇1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xx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助学诚信承诺书篇2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茂名学院:

我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2015】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诺如下:

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二、生活简朴,管好用好每一笔助学贷款,使它真正发挥助学功能。

三、诚实守信,按贷款合同承担还贷义务,严格按规定还本付息。

四、毕业时未还清贷款,主动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意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交给经办银行,由学校代为保管。

五、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主动与经办银行、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联系,并及时提供最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同意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在就业网、校园网、校友网和报纸等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承诺人:xx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助学诚信承诺书篇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整期限十年以便帮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笑期间的学习任务。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并承诺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校与银行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保证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承诺贷款违约、逾期三个月可由学校网站 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承诺人:xx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