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保障机构的设定 各部门职能是什么
为了鼓励和支持购房者买房,保障市民的住房需求,国家设立了一些住房保障机构来保障大家购买住房的需求,那么我国的住房保障机构的设置是怎么样的呢?
市住房保障以及房产管理局下设9个内设机构:
(一)室
负责秘书工作以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保密、档案、信访、保卫、绿化、计生、督查等的工作;负责财务的管理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的编制、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的干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鞥工作;负责机关的自动化和政务信息的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拟订房产行业的政策;承担的处罚、复议和的诉讼工作;负责房产行业的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执法监督的检查工作;负责房产的要素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落实私房的改造遗留的工作;负责普法以及依法的治理工作;负责规范性的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房地产经济研究会以及政治思想研究会工作;负责政务的公开工作。
(三)住房保障处
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的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的分解、保障资金的分配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测算、审核以及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负责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及房改住房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审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赁价格和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
(四)物业管理处
负责物业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工作;负责物业服务活动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既有建筑的综合整治改造工作;负责三级(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核发证与事后工作;指导县(区)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含防汛)及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房屋拆迁管理室
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年度计划的分解工作;承担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事后管理工作;负责测算房屋拆迁价格补偿标准工作;承担房屋拆迁纠纷、信访的调处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裁决与强制执行申请工作;负责拆迁企业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监督工作。
(六)产权产籍处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指导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房产测绘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房屋测绘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的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房产测绘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产权登记、房屋测绘等市场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七)市场处
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及暂定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拟订房产市场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租赁房屋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房产市场预警预报数据采集、报送及市场监测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房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
(八)住房发展处
负责编制全市房产行业住房建设(含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拆迁以及物业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土地招拍挂相关指标的确定工作;负责项目储备、项目落实、资金争取的协调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房产信息(开发、拆迁、市场、交易等)收集、整理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房产行业信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九)资金处
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以及其它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机构的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住房保障机构下设的部门会将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