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办法
认定驰名商标的办法现在有很多的,具体的有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认定办法”,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认定办法是什么?
(一)行政认定:主要是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相关的商标案件、商标异议或商标评审中进行认定。
1、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驰名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2、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司法认定:主要是由法院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进行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范围相对较宽,如将“驰名商标”用做企业名称,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以及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一般来讲,只有中级以上的法院才可以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巴黎公约》不仅未对驰名商标作出明确的定义,而且也未规定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或标准。TRIPS协议第16条之二规定:确认某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应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的程度。我国《商标法》第14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的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和历史和范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问、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它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情况;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要考虑如下因素:
1.商标使用。商标使用要素应注意审查商标的使用持续时间,持续使用时间一般与知名度成正比,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连续使用5年以上。当然,考虑到当前社会信息高速传播的特点,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或发展迅猛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年。对于商标的使用形式,可以注册人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2.商标宣传。商标宣传要素需要审查商标广告投放持续的时间、宣传媒体的层次、宣传资金的投入、宣传方式等。在宣传层次上,一般要求应在国家级、省级以上平面或立体媒体发布广告。在审查证据时,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交广告合同,还应提交广告实际播出的照片、报纸、电台截片等。对于宣传范围,应涵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全省所有市地,审查证据时,要求提交销售合同、发票等。对于宣传资金,要求企业提供由审计部门作出的专项审计报告。对商标宣传的认定,应特别注意审查广告宣传与申请商标之间的对应性,对于广告宣传对象与申请商标不一致的,要将其他部分去除。
3.商标知名度。一是注意审查该企业连续三年来该商品产量、销售收入、上缴利税、市场占有率。对于存在全国行业排名的,可要求上述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较为靠前。一般应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其他公共传媒机构发布的反映公众知晓程度的各类数据资料。在证据审查上,要求客观、具体,对于简单的证明不予采纳,而要求提供诸如三年来的行业年度报告、全国行业前十位总排名等作为佐证。二是考虑商品使用商标在国内的美誉度。审查商品是否经国家级权威机构检验、认证并出具证书,或者在某一行业是否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审查商品所获得其他省级以上奖励及荣誉称号。对于中介机构的调查报告,应客观对待,重点审查中介机构的性质、调查方式及调查对象等,对该调查报告可作为参考依据,但不再作为主要认定依据。
认定驰名商标对企业重要吗
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对企业以下四个方面的显著意义:
(一)巨大的经济效益。
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是依法律程序经权威部门认定的。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将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领先优势。
(二)企业无形资产大幅度增值。驰名商标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三)驰名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扩大。即不仅在该商标核准注册的范围内保护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还可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防止将企业的品牌淡化,同时为企业在时机成熟时采取多元化发展、在多个生产和服务领域广泛使用核心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2、保护力度加大。在对抗商标恶意抢注、对抗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服务商标的影响和在近似商标的认定等方面都将得到更大力度的保护;
3、保护领域增加。不仅仅在商标领域进行保护,在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其他领域,中国驰名商标仍可得到更多的保护。这就会更加突出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商标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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