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饰工程合同_灯饰工程合同格式
城市灯饰工程对城市的照明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灯饰工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灯饰工程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灯饰工程合同范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签约双方的责任,确保本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重庆nov0商场外墙立面灯光工程
1.2 工程地点:重庆解放碑国贸中心novo商场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本次承包范围为:重庆国贸中心novo商场外立面灯光工程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深化设计(同路电气设计,光照度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及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通知等。
2.2 工作内容包含完成本工程一切所需的劳务及材料,包括供料制作、运输、安装、产品保护、竣工前清洁、验收、保险、竣工资料、维修服务等,不但包括已指示或指明的主要机械及设备,并且包括整项施工安装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辅材、所需的劳务,无论此类劳务零件是否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表述。
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含上下车)、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一次性通过验收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期要求
3.1 开工日期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完工日以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通过甲方批准的日期为准。
3.2 施工周期为: 40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灯光效果调试10天。
3.3 灯光工程系统管线管路的施工及设备安装总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确定的室外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和单体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节点工期以不影响单体工程单项施工及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组团室外单项工程施工及验收、综合验收为前提,与总包方单位交叉作。
3.4 若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3日历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① 重火设计变更;
② 三日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 不可抗力;
④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本工程采用合同包干价,合同包干为小写: 3767321.3元(大写:叁佰柒拾陆万柒仟叁佰贰拾壹元叁角整)合同包干价包括原材料采购费、人工费、仓储及运输费(含转运)、售后服务和保修、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工程结算总价根据合同所定单价不变,数量根据实际所用数量结算。
第五条 设计变更
5.1 设计变更
5.1.1 工程变更的立项以甲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为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
5.1.2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口头指令乙方必须立即予以执行的工程变更,乙方应督促并配合甲方于口头指令发出后七日内申请并补发甲方签发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5.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材料变更,引起价款变化,调整和变更的原则如下:
5.2.1 本合同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若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提出变更项目细节和单价组成的有关说明,由甲方审核确认。5.2.2 由于甲方要求的设备、材料变更,其设备、材料价格以甲方审核价格为准,造成的变更价款仅按变更设备、材料与原报价设备、材料的价款差额进行计算,不进入费用取费。
5.3 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完整结算资料且在乙方高度配合后7天内完成结算的审核。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6.1 本合同书及附件
6.2 图纸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7.2 货物分批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丁作日内支付通过验收货物货款的70%。
7.3 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4 安装完毕经甲方调试验收合格后,7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7.5 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自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一年)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自己质保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无息全额一次性退还质保金的50%,质保期(二年)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自己质保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再无息全额一次性退还质保金的50%。
7.6甲方未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每天承担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7.7甲方支付款项前卖方必须提供相应等额的有效税务发票。
第八条 技术要求
8.1本工程中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中的品牌、款式及材质等;材料设备进场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提供生产商和产品的有关技术、质量等合格证等方面的资料。
8.2乙方须按照设计功能进行功能试验和满负荷或极端情况试验。
第九条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1 安全文明施工
9.2 乙方遵守甲方及总包方现场安全文明规定,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在工程项目招标、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2如因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招标、建设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饰工程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如遇风、雨天气及外在因素不能施工的视情节适当延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工人进场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的 2. 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需付至合同价的 3. 留合同价的 4. 开具税务发票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效果图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九、售后服务: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人为和自然因素光源除外。
3、保修范围包括工程材料质量缺陷、施工工艺和质量以及工程维修的损失,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当在小时内赶到现场。
4、保修范围包括非人为、自然因素导致的工程材料质量缺陷、施工工艺和质量以及工程维修的损失,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当在小时内赶到现场。
5、售后电话: 联系人:
十、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1)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确保乙方具备施工条件。
(3)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如果由于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费用。
(5)因施工过程当中环境特殊甲方应予指导施工,若指导不当发生损失与施工方无关。
2、乙方责任:(1)所有产品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各项手续证件齐全。 (2)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由于乙方的不规范操作等造成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的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 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4)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按照工序完善相关资料,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 的资料。
(5)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6)当工程交付时,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设备、材料、生活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道路清洁。
(7)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主体结构涂料、门窗的完好,若造成损坏由方修复
并保证和原样相符,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一方承担。 (8)按施工效果达到甲方要求亮化效果。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3)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量如有出入,甲方概不额外承担。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饰工程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甲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就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项目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自愿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
二、项目地点:荣昌县康瑞花园
三、项目内容:按设计图施工。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2011年12月 20日
二、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
三、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全包干价,总造价为:258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材质、技术具体要求:
材质规格、品牌、以乙方向市政局提供审核通过样品为准。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工程质量达到CQCZ04-2002、CJJ89-2001、J120-2001及相应规范的要求和甲方的要求。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参数、规范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安装;其他附属品必须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工程的质保期为壹年,保修包括主要灯具、线路等材料的保修和更换。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五、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委托相关单位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本工程验收以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验收合格为准,乙方负责协调验收,且负责本工程验收合格。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现场负责人
一、甲方现场代表姓名: 。
职权职责:代表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验收乙方提供的灯饰材料规格、质量;协调解决应由甲方处理的有关问题;对工程开工、使用的灯饰材料、安装位置、线路连接等进行现场检查并签字认可;对工程竣工时间进行确认。
二、乙方现场代表姓名: 。
职权职责: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有关协调工作。必须每天24小时手机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结算支付
一、待项目竣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于项目工期较短,该项目不预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到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总造价的10%进行计算),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每延误一天工期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