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养老保险知识大全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下面喜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养老保险知识大全,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二、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强制实施的为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层次 ,也是最高层次 。
2、 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哪些手续?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首先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须携带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材料。(2)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缴费申报,填报本单位参保职工及退休人员有关名册,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参保人员数量、工资收入的有关资料,以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情况的核实和确认。(3)单位进行了登记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了参保人员的数据后,就应按规定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办理其它相关业务。
4、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罚?
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 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5、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作用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亦称个人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为其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自治区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6、 个人账户如何建立和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7、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麽?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得人员,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死亡后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费、抚恤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9、 现行政策对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满一定年限职工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连续工龄满10年,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 45周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织、织工种的档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同一名职工。
10、 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出生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保障部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8号)中做出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锋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11、 什么是缴费年限?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计发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199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月基本养老保险镏金仍按原方法计算,并享受正常调整待遇。
第二种: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月基本养老保险金=甚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三种: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职工,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然后再按老办法,以1997年12月31日档案记载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计算退休养老金。新老办法计算出的待遇进行对比,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12、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1995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1.4%,过渡性调节金=130元
13、 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工作调动,其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调动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动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基金。基金转移额为1996、1997年两年职工个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计入个人账户的累计本息。
14、 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怎么办?
职工在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15、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员工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标准上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员工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与标准上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完全一致。
16、 什么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就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发放,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或邮局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养老金账户,按月将应付的养老金划入账户,保证离退休人员能按时支取。
17、 个体劳动者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体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需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像片,到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局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者每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8、 个体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标准如何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每年缴费标准以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任选一档,按所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现行缴费比例为26%)。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体现效率原则。
19、 病假人员、请长假人员不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险〔1995〕309号文件精神,长病假(医疗期内)人员,请长假人员也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长病假(医疗期内)人员按本人病假工资(疾病救济金)申报缴费工资,低于我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请长假人员,有工资收入的,按本人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工资,无工资收入的,按我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申报。
20、 职工的哪些收入应列入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1990〕1号文规定,职工的标准工资、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和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均应列入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上述列入工资总额的工资性收入不管是实物支付,还是货币支付的,不管是从工资总额支付,还是从其他项目支付的,不管是否列入工资发放单,均应算作工资总额。
21、 企业未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属不属于养老保险对象?
不管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该职工给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或个体业主)支付了工资,该职工就属于养老保险范围和对象,企业(或业主)就应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2、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国务院关于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企业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障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三是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息的累计金额相对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下降。
三、养老保险案例
1、我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前交在合肥,现在人到芜湖工作,用人单位只是继续给我交了养老保险,没有交基本医疗保险,我想把在合肥的两个保险都转过来,可是社保局的人说不用转,等我退休后一起转到户籍所在地,我是蚌埠人,如果这样的话不是要等二十五年后才可以转吗,到那时我在合肥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真的还可以转吗,他们会帮我保留以前交的吗?
你有权要求单位和社保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医保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其交纳,拒绝交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以上属于省内情况,如有跨省的情况出现,需要去你目前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特别咨询。
2、我是农村户口,二十岁开始交的养老保险,请问有没有规定农村户口比非农户口要晚一点到退休年龄,我交满十五年才到三十五岁,是否到退休年龄这段其间可以不用交了。
由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社会保险与是什么户口没有关系。你可以不用再交,但领取保险金的多少与你交的数额有关。
3、我从服务了3年的一家合肥公司辞职,来到上海寻找发展机会,但是一时半会还没有单位接受我,那么我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呢?
首先要确定转移接收地是否是个人档案与户口的所在地。如不是则不能转移。如果是的话,没有单位也不要紧,可以将保险转至本人档案所在地的劳动局或存档单位,由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缴费事宜,是以个人名义,个人要承担原单位个人负担部分。接收单位需提供一份异地转移保险通知书,上面需提供接收单位名称、所在地址、相关联系方式、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等,并加盖有接收当地社保公章。
4、我原是工厂的一名普通职工,于2002年同工厂解除了劳动合同,从2002年到2004年领取了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在工厂上班时,单位给我办理了养老保险,我现在自谋生计,想补办养老保险是否可以?
这种情况,可以在原单位开据证明的情况下办理补缴,直至退休年龄。退休后可以享受其档案工资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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