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验收也是主要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那么装修工程分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2009年日开工至 2009年
第二条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工程,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
第三条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时间
4.1 进入工地现场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5.2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
5.3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5.4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5 施工期间,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关系。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6.3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6.4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6.5 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6.6乙方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6.7自行办理当地施工人员暂住户口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人为的损坏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按时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延误每日按承包总价的5﹪扣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服从甲方和建设方管理及有关规定
8.2本工程报价已含人工费、机械费、耗材费、临设费、各种保险费、生活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另定协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8.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6本合同完成后自动终止。
8.7甲乙双方争议如述诸法律,解决地为济南市法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二
总包人: 分包人: 分包人资质等级:
现将总包方承包的 分包给分包方,依照建设单位与总包方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总包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 1 工程概况 2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 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立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工期顺延
3.4.1 按总包合同规定,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分包方不承担责任:
(1)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2)厂房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3)于非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总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分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4.2 出现以上情况时,分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4 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大写: 人民币 ¥ (人民币) 5 材料设备工供应
5.1本工程由总包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5.2本工程由分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5.3总包方提供和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5.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5.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6 安全及其他
6.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6.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总包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总包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总分包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总包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6.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总包方同意,并由总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6.5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总包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6.6 分包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7 违约责任
7.1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 总包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7.3 由于分包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7.4 由于分包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分包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8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总包合同内容执行。总包条文中未列事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分包合同附件。
9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支付违约金。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0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条 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 3 条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 4 条 合同工期:
4.1 本项目施工期: 年 月 日 止。
4.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 5 条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人工报价清单(不含税价)
5.2 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或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第 6 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 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
第 7 条 甲方责任:
7.1 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6 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7.7 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7.8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 8 条 乙方责任:
8.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8.2 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8.3 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8.5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说明。
8.6 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7 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8 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8.9 分包方负责施工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及所用的电线、地拖线等,并保证所用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8.10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1 每天下午下班时乙方必须清理现场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8.12 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第 9 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9.1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9.2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 10 条 工程款支付:
10.1 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进度付款。
10.2 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余款完工验收合格付到 质保金 保质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
10.3 保修期两年。 竣工结算时留 5 %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 11 条 违约:
11.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1.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3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 12 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2.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13 条 工期、质量约定:
13.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3.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 14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5条 合同份数
15.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