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租房合同面面观

2017-04-14

2015年8月1日起,巴黎房租限价措施实施,要求对于租金过高的房屋,在新签或续订租房合同时,限制。房租标准需考虑四方面因素:房屋类型(未装修或精装修)、房间数量、房屋建筑时期(1946年以前、1946-1970年、1971-1990年及1990年以后)及房屋所在位置。

新政令涉及巴黎五分之一的出租房。所涉房屋当中,三分之一将50欧以内,三分之一降50至100欧,三分之一将降100欧以上。此举措引起业内和坊间热议。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在法国租房,租赁双方都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不带家具(Location Vide)和带家具(Location Meublée)租约的区别在于前者受法律的限制较为严格,而后者给予房东和房客的自由度较大。

不带家具的租约,房客可随时解除租约,前提是提前三个月以带回执的挂号信,或通过法庭执达员通知房东。否则,除非房客在此期间再次将房屋出租,已经搬走的房客仍需支付三个月的房租和物业费。

上述提前通知期在以下情况下减少为一个月:

房客调动工作

房客失业或短期合同到期

房客失业后找到新工作

房客领取RSA救济金

与房客不同的是,房东只能在租约到期后提出解约,并需提前六个月以带回执挂号信,或司法执达员送达的方式通知房客,同时还要说明不再续约的理由,例如:

用于自己或家人的主要住所(Domicile Principal)

出售房屋(这时应事先通知房客,后者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正当理由 (房客违法租约条款等)

否则,个人租约续延三年,公司续延六年。

不带家具住房的违约条款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房东只能在以下条件下解约:

房客拒不支付房租,物业费或押金

房客拒绝购买房屋保险

房客因对邻居构成骚扰而受到司法处罚

签订带家具租约的房客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解除租约。

房东则应在租约到期的三个月前提出,并需说明理由。告知可采用双方接受的方式,或以带回执的挂号信完成。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遵守租约规定的房客,房东可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诉讼。在法官判决解除租约后,房东可要求执达员和警方驱逐拒不搬迁的房客。

转租

关于转租,租约中一般都有禁止转租的条款。在此情况下,房客需征得房东同意后才能转租房屋。有的租约仅规定房客在规定期限内通知房东。

转租租约应注明租金,租期和物业费分摊比例。转租的租期和租金不得超过原租期和租金金额。当房客不付房租时,房东有权直接向二房客索取房租。但金额不得超过转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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