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大学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希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不仅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的关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文章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1.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加强法律基础课教学对提高整个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要增强师资力量。师资薄弱是影响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重要原因。第二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进律师、法官、检察官进校园为学生授课或者讲专题,利用他们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提高学生适用法律能力。最后,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一起抓,在课堂上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的教学,只有这两者共同发展的大学生,才称得上高素质的大学生。
2.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法律知识的实效性
在教学中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适当时可以组织课堂辩论赛,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法律知识兴趣,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的目的。
3.促使大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仰,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进律师、法官、检察官进校园,为学生授课,开讲座,利用他们法律工作中的案例,来个现场断案,在学生中树立法律的威严,剔除社会上的各种妨碍法律公平公正的干扰,促使他们树立对法律的敬仰,从而促使大学生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大学生,是高校法制教育神圣而不可推卸的责任。
高校除了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外,同时也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把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相结合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引导他们了解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把他们培育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
为了客观地分析与评价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进一步理解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以下特点:
1.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
据人民日报报道:“该研究(《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变化研究》)表明,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他们对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对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在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后,使得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
2.法律实用主义意识强,但社会价值意识弱
法律的社会价值应当是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法律能否实现其社会价值以及实现程度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治建设目标实现的信心大小。当前我国大学生普遍重视和认同法律的实用功能,大多数人认为学习法律能够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保护自己、知法守法等,对自身素质、自身价值、自身利益关心备至,受实用主义法律价值观的影响较大。
3.对法的价值有了深刻认识,但尚需树立信仰
法的根本价值在于公正,而公正价值的实现又有赖于实施法律的人们对这一价值的认识和信仰。依法办事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仰。绝大多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的公正表示信服和尊重,但是涉及法律信仰的问题上,只有24%的大学生认为宪法和法律在现阶段具有至上权威,只有27%的大学生认为现实的一个案件能够以法定程序公正解决,而73%的大学生认为执法实践中往往权能压法、钱能买法、关系能通法。这说明大学生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缺乏信心,对社会主义法治缺乏坚定信念。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分析
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思想道德品质,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而现实中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容乐观,存在许多问题,有很多学生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或只是略知一二。
1.多数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素质养成的基础是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是大学法律基础课的重要任务,但现实中大多大学生对应用实践性法律知识的兴趣颇大,对法的理论知识了无兴趣,他们对刑法、民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体现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维权,而法律知识的欠缺,造成了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不会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导致误用法律或者任由别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利。
2.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缺少信仰
随着法律基础课的普及,现在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总的来说有很大进步,普遍能掌握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由于缺少正确适用法律的引导,他们对法律知识的适用还不全面,对某些法律知识与领域,甚至还一无所知,适用法律不规范,甚至出现知法违法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缺失,由于媒体的过分炒作,对社会现象刻意进行消极的引导,导致民众包括大学生在内对法律的威信产生了怀疑,导致大学生对法律还有排斥的心理,使其觉得法律是虚设,学了没用,或者只关注法律中规定的权利,忽视了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没有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3.大学生的维权能力不足
当前,有很多大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时难以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原因除了学生自身的因素以外,学校也应对此负上一定的责任。有些学校的“思政课”大多强调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对法律基础知识有所忽视,只是在课堂中穿插一些知识,这些知识基本上是概念化、抽象化的原理,缺乏实践性内容。一旦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学生难以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