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销售代理合同格式

2017-02-16

销售代理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并与委托方有长期稳定的关系。那么楼盘销售代理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楼盘销售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位于 之合法发展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事宜,订立下列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 项目”全盘(总建面: 平方米)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商。

委任期暂定为自二零零六年 月 日起至“ 项目”一期(总建面: 平方米)销售率实现80%以上。

“ 项目”一期后该项目的委托事项,双方将另行商讨订立合同。

二、合同标的

1、本合同的名称: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标的金额:

本合同标的金额按照项目一期总销售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计算,具体销售均价参照市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议确认。

3、有关销售均价确定后,所产生的溢价部分的分成,双方另行约定。

4、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生效以乙方与客户预(销)售合同签约为准。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在合同期间将完成下述服务内容:

市场基础调研

项目市场定位

项目投资分析

项目方案设计优化

项目案名、推广、VI系统

项目总体营销思路

项目媒体广告计划

开盘方案及相关SP活动方案

项目销售价格的制定与控制

销售资料设计、建议及审核

接待中心与销售道具布置建议

样板房装饰方案建议

户外广告计划制订、设计建议及审核

销售策略及案场销售模式

销售培训及督导

销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商定。)

四、费用支付

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启动费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直至开盘销售;若甲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开盘销售,则甲方在以后每月5日支付策划顾问费5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直至项目正式开盘。

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第二个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前一个月的成交合同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结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价提成: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结算方式: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销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业绩之内,并按正常方式结算代理佣金。

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销售执行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后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项均为税后款项。

五、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佣金。

甲方承诺用于该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不得低于总销售金额的1.5%(百分之壹点五)。

甲方自合同签署日起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项目技术数据资料与企业背景资料等)。

甲方应于 月 日前确保乙方进入装修完毕的现场接待处,帮助开通现场电话及相应的办公场地与设备,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场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够开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应于 月 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制作的销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确保项目能够于 月 日前具备开盘条件。

对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须及时回复。

甲方负责办理已签约客户的按揭与产权证等事宜。

甲方承担项目销售推广费及案场发生的水电煤及通讯费等日常营运费用。

甲方负责收取客户房款,并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户定金所需的发票或收据。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案场销售人员的福利保险统筹等。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报告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变相在其它项目运用。

六、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保证工作质量。

乙方高层领导及时跟踪本项目操作进程,并参与市调思路、总体调整、扩初设计、营销策划方案几个关键控制点的工作研讨论证和总体把握,共同确定整体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数的常驻娄底专案组

乙方负责招聘与培训案场业务人员,并承担他们工资、奖金、福利与保险统筹。

在委任期限内,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定期召开例会,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商讨最新工作进程与服务内容。

任何有关项目的广告须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乙方负责收取客户定金。

乙方负责安排与承担驻娄底专案组人员的食宿等费用。

乙方若调换驻娄底专案组负责人,则事先通知甲方。

在项目实际操作中,乙方将尽力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对在双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甲方商业情况负责保密。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归还甲方相关的资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 项目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 元/平方米(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b) 溢价部分: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年月年月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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