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17-05-31

书信不仅仅是一种传播媒介的象征,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精神寄托。那么,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范文一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南昌的文明创建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15年来,全体市民上下同心、接续奋斗,追逐文明的脚步从未停歇:我们治脏治乱、拆违拆临、旧改棚改,南昌城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了;我们召唤文明、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南昌人的精气神变得越来越足了。这是全体市民共同浇灌出的丰硕果实。

我们总会谈起那一件件感人的事:19位农民工兄弟与路人合力抬车救人,抬起了一座城市的善良;12岁学生夏娟面对火海临危不惧敲门唤醒15个生命,唤醒了一座城市的勇敢;“民间打拐英雄”魏继中用生命最后的5年帮助60余名被拐儿童回家,打出了一座城市的正义……这一件件真实感人的事,让善良、勇敢、正义的力量在英雄城传递。

我们总会想起那一个个可敬的人:“小巷民警”邱娥国,20多年扎根基层,“串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由3500多名志愿者组成的“章金媛爱心奉献团”,12年如一日,与雷锋同行;24岁小伙皮祖强,为救落水者奋不顾身,力竭溺亡时仍保持着托举救人的姿势……这一个个平凡可敬的人,为我们树立起了一座座 “道德丰碑”。

还有我们的环卫工人、社区干部、执法队员、新闻媒体、志愿者、拆迁户、“小蜜蜂”、“啄木鸟”等等,你们以各自的方式,支持、参与文明创建,铸就了南昌的文明魂。再有不到一个月,我们将迎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测评。在此,我们倡议全体市民:

——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市民守则和文明公约,履行城市文明规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亲敬老、弘扬正气,让文明永驻心里。

——以坚定的支持者角色,从日常行为养成做起,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友善邻里,和睦家庭,谦虚礼让,诚实守信,让文明永驻我家。

——以务实的参与者姿态,从身边小事做起,不污言秽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不乱扔垃圾、不跨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违章停车、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让文明永驻南昌。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范文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讲文明,树新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振兴发展,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提升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素质,把我市建设成为秀美宜居、社会文明和谐、发展充满活力、人民富裕幸福的区域性现代化城市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

城市文明程度是城市品味的反映,是市民综合素质的体现。创建文明城市可以极大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当前,市委、市政府以志在必得的信念和背水一战的决心,吹响了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今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12月下旬正式开始,这既是对我们这个城市的一次“国考”,又是对我们每个市民的文明素质的全面检验。作为城市的主人,您的一言一行都将展示着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是我们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的关键。

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美好家园,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义务。希望您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当践行文明的先行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基本内容,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摒弃不文明言行,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杂物,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弘扬雷锋精神,争做乐帮志愿者,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的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的城市。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更美丽,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和谐,让文明赣州成为我们共同的骄傲!

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务指挥部创建办

2015年12月2日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范文三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从中央文明办传来喜讯,在2015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郴州市排名湖南省第1名,取得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开门红”。之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正是得益于你们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伟大征程中热情参与、持续努力、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浇灌呵护着文明之花,使之灿烂绚丽、香满福城。在此,中共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特向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积极贡献的全体市民,向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09年,市委、市政府根据郴州发展实际,立足于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着眼于加快城市的文明建设,发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令。从此,“为人而创、为城而创、为郴州而创”的声音响彻大街小巷、城市乡村,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造福群众的共识愈来愈浓,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一轮又一轮创建活动高潮迭起。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2010年我市获得“湖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5年2月又以全省第一名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提名资格,同时还有6个村镇、4个单位分别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成绩的取得凝聚着辛劳,荣誉的背后闪耀着汗水。我们衷心感谢我们的环卫工人,你们用自己的脏和累,换来了城市的洁净美;衷心感谢我们的城市志愿者,你们用无私的奉献,时刻倡导和引领着文明新风尚;衷心感谢我们的社区工作者,你们用真心的关爱,走千家访万户解难题办实事;衷心感谢我们的“身边好人”、“最美郴州人”,你们用平凡的善行义举,提升了郴州这座城市的“精气神”;还有驻郴单位、新闻媒体、城管队员、交通警察、青年学生、居民群众……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汇聚成了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巨大正能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市人民坚持不懈地奋斗。在省内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竞争异常激烈的态势之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我们面临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脏乱差”的现象时有反弹;占道经营、乱停乱摆、交通拥堵等问题和乱穿马路、乱扔垃圾、随处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还需大幅度提升,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抓紧解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是让城市更靓丽、更文明,让市民更舒适、更幸福。市委、市政府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更严的要求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持续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不断续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彩篇章。

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为创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广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多办温暖人心的事情,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当好文明创建的排头兵;各窗口单位要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展示文明城市形象,让广大市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广大市民要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参与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当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郴州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让我们继续齐心协力、奋发前行,用爱心构建和谐、用行动铸就形象、用奉献书写文明,努力把郴州建设成为实力更强、环境更美、民生更优、生活更好的文明之城!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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