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内容 有关食品安全的图片
所谓食品安全,就是食品里不含任何对人体有害物质。如果食品变质或者含有毒物质,就会给我们身体带来危害甚至危及生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内容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的图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
食品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内容1:食品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9月15日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打击力度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立案侦查
公安及时立案快速侦破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快速侦破,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情况实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法院量刑
罪当判死刑要坚决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要准确理解、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职务犯罪
贪腐渎职者涉案不得用免刑
《通知》强调,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制度健全
发现监管漏洞要提司法建议
《通知》还要求,对在查处案件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有关食品安全的图片:1】
【有关食品安全的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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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内容2:食品安全关系着你我他
“民以食为天”,这说明食品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不过,你在饮食过程中有没有注意饮食卫生呢?如果你不注意,卫生就可能因为一点儿小小的疏忽而丢失宝贵的生命。
虽然我还是一个小学生,可我懂得的关于食品安全的知识可不少呢!比如说不能在小摊上买东西、不能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厅吃饭、不能吃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不能吃未煮熟的东西等等。我还知道在购买小食品时,注重查看以下几个方面情况:一是要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知名品牌;二是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厂名、厂址、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拒绝购买“三无”产品;三是检查食品和合格证明、所含的营养成分、色泽新鲜程度;四是注意质价相符,对超低价格的小食品不要购买;五是注重检查该食品的食品商标标志等等。
大家看吧,我们吃食物时一定要选择好的食物,否则就有可能给我们带来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