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租赁中违约怎么办?关于违约金的全面详解!
遇到房租租赁违约怎么办?肯定违约的一方要赔付违约金,那么违约金应该付多少,违约有什么法律规定呢?小编就关于房屋租赁违约一事来详细说明一下情况。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不让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并没有约定,应该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且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属于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
1、违约金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来说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那么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违约金是签订合同双方所设立的,并没有规定具体金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