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需要什么材料?建房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建房,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在规划区内才可以建房。并不是所有自留地都可以随意建房的,如果不在规划区内,要经过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办理相关程序以后才可以申请建房。那么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需要什么材料,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流程是什么呢?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需要什么材料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是不被允许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是不允许盖房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流程是什么
1、农村自留地盖房,首先经过当地土地管理所审批并按规定缴纳规费才是合法的。原则上是没有自留地只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目前农村建房子很不规范,有的用自己的承包水田建房子,这是非常不妥之举。
2、万一承包期满或政策变化,自己不能交回原来的承包面积,恐怕要承担很大的赔偿责任。有的利用荒地或旧宅地建房子,虽然没有经过批建就建了房子,往往可以后补手续取得合法使用权属。
3、现在重于民生工程,人以衣食住行为主。房子过于窄小或没有房子住,你提出申请,政府会妥善给予安排解决你建房的问题的。
4、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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