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随笔再见
说起再见,学生聊得正欢。我们去看看他们都聊了什么?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学生随笔再见,希望你喜欢。
学生随笔再见篇一
生命中,每一个人都是过客,总会走进别人的世界,留下足迹,或是快乐,或是美好,或是伤感,或是悲痛。你也会走进别人的世界,当离开的时候,你说再见了吗?——题记
8岁那年,我像所有同龄的孩子那样,背着书包走进了小学的殿堂。
报道的那天,我遇见了一个穿牛仔裤配T恤的女孩,很活泼,很可爱。腼腆的我坐在她的身边,感受到一种快乐的气氛。我长长的头发垂落着,阳光洒下来,照在我白色的婚纱裙上,我低头看手中厚厚的书。“好美哦!”女孩由衷地赞叹道。我的脸颊不禁红了。女孩“咯咯”地笑起来:“交个朋友吧!我叫蒋伊杭,可以叫我伊。”“张晓丽,可以叫我燕。”
就这样,我们相识了。伊的脾气很像男孩,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也很阳光。通过伊,我认识了婷,玲,还有冰。
一年级的学业对我们五个来说,根本不成问题。我们牢牢地霸占住班级里前五名,甚至年级里的前五名。而我,更是年级主任看好的女孩子。
到了三年级,我们的关系超铁超铁,成绩也很棒,只有那个外号叫麒麟的男生和我有得一拼。
这个时候,一件突如其来的事让我们都措手不及——我要转学了!从父母嘴里得知这个消息,坚强的我装作无所谓,却在她们面前嚎啕大哭,泣不成声。
时间从那天起加快了脚步,两个月的暑假很快过去了。我跟着父母,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富春二小。走进教室,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张快乐而陌生的脸,我感到寂寞、害怕。
一次回老家,遇见了久违的伊。“燕!”伊扑过来,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你这个家伙,再见也不说一声就走了,还让我好好地尝了一次相思的味道,我恨死你了!”我任她抱着,一声不吭,好久好久……
我错了。我不是伊、婷、冰、玲生命中的过客,而是她们童年里最重要的朋友。我更应该补上这一句话:“再见!”
学生随笔再见篇二
我的青春很平淡,没有嗑药,没有堕胎,没有车祸,与那些蛋疼青春文艺伤感电影截然相反。也曾幻想过轰轰烈烈、兵荒马乱的伤痛爱情,却只安于平淡无甚波澜的高中时光。那些叛逆疯狂也只是未曾实践的想法。
撞衫很常见,撞脸很不一般。最近从二中转校而来的男生“杨梅”和我们28班的女生李梅成为“风口浪尖”的人物,缘起相似的一张脸,错认为对方的小尴尬。如果“杨梅”留起长头发,穿上《小时代》里南湘尽显冰冷御姐范的呢子大衣,再加上一双黑长靴,活脱脱一个背影杀手;如果李梅剪去长发,换上清爽的衬衫和白球鞋,再加一辆单车,活生生一个校草男神。见到他们会面的一刻,我有一种是时空错乱的感觉,“他|她绝对是你失散多年的另一枚双生卵细胞啊!”我热泪盈眶的喊道。
感谢我有一个视野绝佳的好位置,就在讲台下左数第一排第一个座位,看黑板很方便,至少不会再发生我在后排时因为稍微有点近视向同桌借眼镜的经历。有时熄灯之后我趴在被窝里打开灯看书,不知时间过去几何,我仍旧精神熠熠。长时间撑着身体的胳膊酸疼起来,身体也有点麻木,鼻腔里吸满了被窝里的浑浊气体,然后把灯一关,摸黑翻身把头露出被子闭眼睡觉。睡眠不够的直接后果就是打瞌睡,我一般选择用右手支着脑袋,桌前放一本敞开的书,然后身心放松,闭眼浅眠,有时睡得熟就感觉还在被窝里一样,在醒来迷糊的几分钟就像做了一场梦中梦。
初中每次排桌都遇见一个又有趣又可爱的同桌,比如说l,他性格很强势很高傲,因为学习好被老师宠爱在班上走路总有高人一等的傲娇感。有一段时间我们女生突然兴起了穿越潮流,下课扎堆去租书店看小说。结果有一天放学后我恰好看见l在桌洞里看穿越小说《九岁太子妃》,表情很投入——那是一本玛丽苏白莲花傻白甜女主和狂拽线裤吊炸天男主“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爱不爱我?”“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的言情小说!我一脸懵逼!那时候我爸给我买零食,巧克力啊,奶糖啊,都是我爱吃的甜食。每次我带去教室,口袋里的零嘴总是被他拿走一半。他有一个小爱好,画篇幅很短的简笔画,简单的涂鸦,搞笑的语言,他甚至决计画出一本《武林大乱斗》,到底是没坚持下去。中考结束,我们考上一所高中,同学录上互相写下了一些话,而那家租书店已经关闭。
我喜欢《红楼梦》里宝黛的悲剧爱情故事,也喜欢王熙凤的泼辣和刘姥姥的淳朴,但是很不喜欢里面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网,我初看时,里面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我都要翻到前面的内容理清关系才能继续下去。很苦恼。结果我没看完八十回就弃了。然后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以后写文章,一定只写一个主角的小说,读者一眼就能看清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后来我的伟大设想在《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实现了,主角只就一个,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作者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和《小王子》一样,看完之后蓦然之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面对这些现实,果然还是要笑容多一点才好。那些恼人的失落就挥手告别,你可以很执拗的捂住耳朵大声喊“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小学,我是在汽车的路上和疯跑的呼啸的风中度过的,曾经被喻为风一样的妹子。骑着单车,后座上坐上伙伴,与几个要好的朋友并排在路上使劲蹬车子,撒把的自由夹杂着我们惊险的笑声,将发丝吹响脑后的飘逸中,天边正燃着艳丽的火烧云。不可避免每个班都有一个小公主,一个胖子,一个学霸,一个学渣,还有一个被一大波女生暗恋的男神——此君身体弱,曾改名字,母亲为他生了妹妹,性格嚣张,做一切男孩子撒泼的事。在那场众多女生递情书的接力赛中,我作为最后一个队员接过手中的接力棒马不停蹄向终点狂奔而去——最后一句是我邀请你参加我的生日聚会。——第二天他一脸懵逼的把那封信原封不动的递还给我,只说了一句话,你把那封信当作是我给你写的,看你有什么感觉?我有什么感觉呢?啥也没有,我又不是男生。那封情书,我没撕也没扔,只是揉成了一朵云。
初一我绝对是乖宝宝牌好学生,放学先打开书包做作业。在那所乡镇初中里,我听得最好奇最神秘最劲爆的秘密之一大概就是初三某辍学大哥被女人甩了,纠结了一大帮兄弟准备找那个倒霉蛋复仇。地点就在小卖部的后院,如此大场面,我等定当围观。——那是我第一次见打架斗殴的场面,心情是止不住的激动啊!躲在大门口背影处的我心情荡漾——所谓大哥大是一个体积庞大身后跟着几个精瘦男生的辍学少年,满脸横肉,脸上是“上位”已久的威严和霸气,手里拿了一瓶没喝完的雪碧。后院男生一遛排开,黑压压的气势衬得那个被拎着领子进来的男生更加瘦弱。大哥开口:“我这人恩怨分明,咱明人不说暗话,把事都摊明白说,你抢我的女人,驳了我的面子,但你没招惹我。我们这都是有规矩的,你打自己十巴掌,响一点,这事就算过去了,不然……”手里的雪碧嘣的一声扔在地上,泛起一堆泡沫。我吓着了,立马跑出去,骑车子飞奔回去。惊魂未定之际还记挂着那瓶没喝完的雪碧,好浪费的说。(那时候雪碧算是很珍贵的饮品。)
上个星期我过生日,17岁的生日。我在想,17岁,17岁,还有一年就要举行成人礼。我回想一遍过去的生活,除了满脑子的电影小说动漫和客厅里裱起来的奖状,我似乎没有创造什么价值。如果说写文算是一点贡献值的话,我连一小格也没装满。真的是很无奈啊。脑袋里有那么那么多雄心壮志,结果现实之下的我连一件小事都没有完成。在家我就成了米虫,在校我就成了差生。每天的时间那么忙碌,那些鲜活到足以撕裂时空的真实情绪藏哪儿去了呢?
宿舍里有固定的起床铃声,我算是早到教室的几员之一。每次奔跑爬楼梯之前总会经过一楼的一面铜镜,上书“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我关注的是我在镜中一闪而过的模样,苍白的脸,风吹凌乱的头发,瑟瑟发抖的身体——见鬼!感觉又变丑。真想一下子跳过高中,穿上高跟,套上职业装,烫一个卷发,在写字楼空调凉风的吹拂下静悄悄的打字做策划。
现在是高二下学期,每两个星期回家一次,我爸我妈齐上阵,熟悉的小车,老妈在门口张望的姿势,我爸放下座位躺下玩手机的悠闲。我一般选择在车上同行的时候谈谈学校的见闻和对食堂宿舍的吐槽,晚饭的餐桌没有时间,我妈刷微信,我爸打游戏,我记挂着我没看完的电影。短短10公里的路程因为回家总动员堵得厉害,在慢移的距离里我坐在副驾驶上跟父母谈天或打开车窗吹凉风看路景。那些熟悉的商家号牌,绿色的植被,红绿灯和一根根间距相同的路灯,走过一遍又一遍,脑海里还是拼不起回家的路线图,不及标志不辨方向的我就这样没心没肺的坐在老爸的车上回家。一年半的时间也只是学会搭出租或是坐公交到市中心。那些公车的号码牌和出租车的谈价我一样也记不来,就像一个班不超过60个学生我就算过三年也记不全所有人名字一样。
校园很美,路旁有樱花和法国梧桐,晚上有暖色调的路灯,南门有不放水的喷泉和刻着诗句的玻璃柱,操场上有看台,单杠和篮球架、足球场。现在是初春,法国梧桐都是光秃的树干,挂着一串串“松果”,砸人很疼。白天跑操时惊讶的发现迎春花开了,明媚的黄色。春天的气息是真的来了,天气转暖,有鸟鸣在教学楼上响起——是一只乌鸦。每次在校园中穿行而过,那些光秃的枝干总会把天空分割成支离破碎的形象,有点萧索的氛围,就像电影种离别场景的画面。只不过没下雨。每次驻足望天,心情总会莫名伤感,大概在为着一去不复返的冬天。
我一直尽力用一些暖色调的文字,比如我喜欢的明亮、温暖、星光、明媚、艳丽、阳光、青涩、少年等等,这些意象组合起来总会形成一些诗意的画面,比如故事中的少年虽青涩却有阳光般明媚的笑。将那些文字排列起来,每每都是暖心的氛围。所以,我尽量避免用一些阴暗的文字。写故事本是让人开心,读者看了之后哭哭啼啼念念不忘就是另一种境界了。
我上线一般隐身,没什么特别的聊天对象。列表只有一个分组,身边的人。虚拟的空间,外泄的情绪一般浓烈而真实,有种残酷的可爱。我喜欢和兔子聊天,原因之一是他打字慢,我可以自顾自说下去,他当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其二他是一个帅气呆萌的少年,这终究是个看脸的时代不是么?况且我和兔子有相同的爱好,cos角色扮演他也愿意。有时聊些敏感的话题他也能站在男生的立场上客观回答。我们相识在初三的暑假,又是疯聊起来可以从下午一直不间断到晚上10点,12页的聊天记录是我们的辉煌战绩。男女之间,不过儿女情长。有时也会很想他,尤其是在没有手机的宿舍夜晚。有时也会满心欢喜的把自己自认为写的好的文章发给他看,他总是很认真的评价。这也是我愿意给他看的原因之一。唯一的小缺点就是他太早睡觉了,往往在我满心兴致的时候撂下句晚安接着下线——我,只得回复个晚安,勉强将内心兴冲冲的聊天欲望压下去,然后去听音乐或者刷微博。作为夜猫子的我表示凌晨四点没有阳光。虽然我们聊天总是不着边际,但在一起说笑的时光却不会让我有浪费掉的无力感。那些旧时光,是一想起的就会微笑的暖意。
我终究是个高中生,在课业中苦苦挣扎,曾经的梦想既遥不可及又痴人说梦,可是我还是想说,我已经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如果未来的我够幸运,我想用手中的笔成就自己文字王国的王。
那些旧时光终究一去不返,但是那些细碎的、繁琐的旧时光却曾经构成或者说一直贯穿我的整个生命。在文的最后,我就对你,很温柔很亲切的说一句:“再见,我的,旧时光。”
学生随笔再见篇三
最后一次对着镜子微笑——镜中那个长发的我。-----题记
最后一次用手机拍下——那个长发的我。我仰着头,抬眼,看向没有鸟儿飞过的蓝天,鸦鸦就在这优美的背景下,在大楼顶上帮我拍下了这张照片。我的侧面。
我看到照片中的的我,抿着双唇,侧面的我看起来有些颓废,有些不驯……脸白的有些透明……
我鸦鸦说我其实很美,有些妖艳的美,那样一头即腰的微卷长发,不好么?
我嘴角上扬,鸦鸦你知道么,其实我是舍不得那头长发的,只是,有些人和事,逼我只能怎么做,你知道,我是身不由己。。。
知道么鸦鸦,她们说我真的很倔强,也劝我说不要剪掉长发,我听不进去,我想只有你知道我的苦衷……
倔强,是的,我承认我一直都很倔强,但它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
我总是想要逃避些什么,好不落得个伤痕累累,所以有时候适当的狠心,他会帮我逃过一些本来逃不过的劫。
所以,亲爱的鸦鸦,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像她们一样劝我,我知道你一定会支持我,因为你最了解我。
我做的决定,是永不后悔。
再见,那些长发的日子中的人和事,剪下长发的我,将会遗忘过去我该遗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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