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副作用_放疗副作用有哪些

2017-05-12

肿瘤放射治疗是利用放射线治疗恶性肿瘤的一种方法。那么,放射治疗后都有哪些副作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放疗副作用的信息,供大家阅读!

放疗副作用

(1)食欲不振:厌食是最早出现的症状之一,也是放疗过程中的一种副反应,对食欲不振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如因放疗引起的食欲不振,可服用维生素B6及助消化药和开胃药,也可选择食用开胃食品山楂等。上述症状较重者一般处理效果不好时可考虑输液或停止放疗。鼓励病人多进食,以营养丰富、清单易消化的食品为好。应调动患者的视觉、嗅觉已增加饮食,调配平时喜爱的食物,少食多餐。

(2)恶心、呕吐、味觉下降:恶心呕吐是肿瘤放疗时常见的副作用之一,大多数是因为放疗引起的胃肠功能紊乱造成的。防治的办法是:此时病人应注意卧床休息,多饮水,以利代谢物的排泄。应精心烹调食物,少食多餐,吃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吃过甜、辛辣油腻和气味不正的食物,吃咸味的点心和食物。口服维生素B6、灭吐灵等药物,可减轻恶心。如呕吐严重可肌肉注射灭吐灵等药物。饮食应以营养丰富、清火的食物如梨、绿豆、银耳等为宜。味觉下降,食物做的香一些,以香气扑鼻来刺激食欲,加食盐和调味品可稍重点,使口中乏味感到可口些。嗅觉异常者和恶心呕吐者可在食物中加姜汁或喝些陈皮茶

(3)腹胀、腹泻:腹部放疗刺激肠黏膜引起肠蠕动加快所致。此时宜使用易消化、稍淡、少油腻的食品,如半流饮食或少渣饮食,忌食含纤维素多的食品及黏腻、寒凉食品。

4、疲劳:放疗期间,人体耗费大量能量来进行自我康复。疾病带来的压力,每天往返治疗以及放射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都会导致疲劳。而且随着放疗的持续进行会更感疲劳。放疗结束后,虚弱和疲劳也会随之逐渐消失。放疗期间,如果你感到疲劳,那么在空闲时就要少活动、多休息。晚上早睡觉,白天有可能也要休息。

放疗的疗效

放射治疗的疗效取决于放射敏感性,不同组织器官以及各种肿瘤组织在受到照射后出现变化的反应程度各不相同。放射敏感性与肿瘤细胞的增殖周期和病理分级有关,即增殖活跃的细胞比不增殖的细胞敏感,细胞分化程度越高放射敏感性越低,反之愈高。此外,肿瘤细胞的氧含量直接影响放射敏感性,例如早期肿瘤体积小,血运好,乏氧细胞少时疗效好,晚期肿瘤体积大,瘤内血运差,甚至中心有坏死,则放射敏感性低;生长在局部的鳞癌,较在臀部和四肢的肿瘤血运好,敏感性高;肿瘤局部合并感染,血运差(乏氧细胞多),放射敏感性下降。因此,保持照射部位清洁,预防感染、坏死,是提高放疗敏感性的重要条件。临床上根据对不同剂量的反应,将放射线对肿瘤的敏感性分为:

1.放射高度敏感肿瘤

指照射20~40Gy肿瘤消失,如:淋巴类肿瘤、精原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

2.放射中度敏感肿瘤

需照射60~65Gy肿瘤消失,如:大多数鳞癌、脑瘤、乳腺癌等;

3.放射低度敏感肿瘤

指照射70Gy以上肿瘤才消失,如:大多数腺癌,肿瘤的放射敏感性与细胞的分化程度有关,分化程度越高,放射敏感性越低;

4.放射不敏感(抗拒)的肿瘤

如:纤维肉瘤、骨肉瘤、黑色素瘤等。

但一些低(差)分化肿瘤如骨的网状细胞肉瘤、尤文肉瘤、纤维肉瘤腹膜后和腘窝脂肪肉瘤等,仍可考虑放射治疗。

放疗适应症

按照各系统中的不同种类的肿瘤,目前治疗的适应证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消化系统

口腔部癌早期手术和放射疗效相同,有的部位更适合于放射治疗,如舌根部癌和扁桃体癌。中期综合治疗以手术前放射治疗较好。晚期可作姑息性放射治疗。食管癌早期以手术为主,中晚期以放射治疗为主,另外颈段及胸上段食管癌因手术难度大、术后生活质量差等原因,一般行放射治疗。肝、胰、胃、小肠、结肠、直肠癌以手术治疗为主。结肠、直肠癌手术治疗可能较放射治疗有好处。早期直肠癌腔内放射的疗效与手术治疗相同。肝、胰癌的放疗有一定姑息作用。

2.呼吸系统

鼻咽癌以放疗为主。上颌窦癌以手术前放疗为好。不能手术者行单独放疗,一部分可以治愈。喉癌早期放疗或手术治疗,中晚期放疗、手术综合治疗。肺癌以手术为主,不适合手术又无远地转移者可行放射治疗,少数可以治愈。小细胞未分化型肺癌要行放疗加化疗。

3.泌尿生殖系统

肾透明细胞癌以手术为主,手术后放疗有一定好处。膀胱早期以手术为主,中期手术前放疗有一定好处,晚期可做姑息治疗。肾母细胞癌以手术、手术与放疗化疗三者综合治疗为好。睾丸肿瘤应先手术,然后行手术后放疗。子宫颈癌早期手术与放疗疗效相同,Ⅱ期以上只能单纯放疗,且疗效较好。子宫体癌以手术前放疗为好,不能手术者也可放射治疗。

4.乳腺癌以手术治疗为主

凡Ⅰ期或Ⅱ期乳癌,肿瘤位于外侧象限,腋窝淋巴结阴性者手术后不做放疗,Ⅰ期而肿瘤位于内侧象限或Ⅱ期乳癌皆作手术后放疗。Ⅲ期手术前照射也有好处。对早期乳癌采用"保乳术"后对乳腺及淋巴引流区进行放疗,疗效也很好。

5.神经系统肿瘤

脑瘤大部分要手术后放疗。髓母细胞应以放疗为主。神经母细胞瘤手术后应行放疗或化疗。垂体瘤可放疗或手术后放疗。

6.皮肤及软组织恶性肿瘤

皮肤黏膜(包括阴茎及唇)早期手术或放疗均可,晚期也可放疗;黑色素瘤及其他肉瘤,应以手术为主。也可考虑配合放疗。

7.骨恶性肿瘤

骨肉瘤以手术为主,也可作手术前放疗。骨网织细胞肉瘤、尤文瘤可行放疗辅以化疗。

8.淋巴类肿瘤

Ⅰ、Ⅱ期以放疗为主,Ⅲ、Ⅳ期以化疗为主,可加用局部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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