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经典散文作品推荐
史铁生,汉族,1951年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附中,1969年插队延安,1972年因病致瘫转回北京。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史铁生经典散文作品推荐,供大家欣赏。
史铁生经典散文作品推荐:我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虽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馆场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20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零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 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写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地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史铁生经典散文作品推荐:安乐死断想
首先我认为,用人为的方法结束植物人的生命,并不在“安乐死”的范畴之内,因为植物人已经丧失意识,已无从体尝任何痛苦和安乐。安乐死是对有意识的人而言的,其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引自《安乐死》第15页)。
在弄清一件事是否符合人道主义之前,有必要弄清什么是人?给人下一个定义是件很复杂的事,但人与其他东西的区别却是显而易见的:人是这星球上唯一有意识的生命。(《辞海》上说,意识是“人所特有的”。)有意识当然不是指有神经反射或仅仅能够完成条件反射,而是指有精神活动因而能够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而植物人是没有意识的。那么植物人还是人吗?这样问未免太残酷,甚至比听说人是猴变的还要感觉残酷。但面对这残酷的事实科学显然不能回避,而是要问:既然如此,我们仍要对植物人实行人道主义的理由何在?我想,那是因为我们记得:每一个植物人在成为植物人之前都是骄傲的可敬可爱的堂堂正正的人。正因为我们深刻地记得这一点,我们才不能容忍他们有朝一日像一株株植物似的任人摆布而丧失尊严。与其让他们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我认为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因而这才是人道。
当然,植物人也已无从体尝人道。事实上,一切所谓人道都是对我们这些活人(有意识的人)而言的。我们哀悼死者是出于我们感情的需要,不允许人们有这种感情是不人道的。我们为死者穿上整齐的衣服并在其墓前立一块碑,我们实际是在为包皮括我们在内的人类唱一支赞歌。人是不能混同于其他东西的,因而要有一个更为庄严的结束;让我们混同于其他东西是不人道的。让一个人仅仅开动着消化、循环和呼吸系统而没有自己的意志,不仅是袖手旁观他的被侮辱,而且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自由 和尊严的严重威胁,所以是不人道的,那么,让一个实际已经告别了人生的植物人妨碍着人们(譬如植物人的亲属)的精神的全面实现,使他们陷于(很可能是漫长的)痛苦,并毫无意义地争夺他们的物质财富,这难道是人道吗?当然不。
总之,人为地结束植物人的生命无疑是人道的。至于如何甄别植物人,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技术问题,技术的不完善只说明应该加紧研究,并不说明其他。
真正值得探讨的是(符合前述定义的)“安乐死”是否人道,是否应该施行?
譬如,一个人到了癌症晚期,虽然他还有意识,但这意识刚够他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除此之外他只是在等死,完全无望继续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了。这时候他有没有权利要求提前死去?医生和法律应不应该帮助他实现这最后的愿望?我说他有这个权利,医生和法律也应该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反对这样做的唯一似乎站得住脚的理由是:医学是不断发展的,什么人也不能断定,今天不能治愈的疾病在今后也不能治愈。保证他存活,是等待救治他的机会到来的最重要前提;而且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学的发展而造福于后人。但是首先,如果医学的发展竟以一个无辜者的巨大痛苦为前提,并且不顾他自己的权利与愿望,这又与法西斯拿人来做试验有什么两样呢?法西斯的上述行为不是也使医学有过发展吗?看来,以促进医学发展为由反对安乐死是站不住脚的,这是舍本求末,丢弃了医学的最高原则:人道主义。况且,医学新技术完全可以靠动物试验而得以发展,只有在这新技术接近完善之时才能用之于人,绝不可想象让一个身患绝症的濒死的人受尽折磨,而只是为了等待一项八字还没一撇的医学新技术。其次,医学的发展确实是难以预料的,有时一个偶然的机会也许就能使绝症出现转机。这又怎么办呢?一边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无可救药,一边是百分之一的对偶然的企盼。我想,所以安乐死的施行第一要紧的是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科学不能以偶然为依据,但科学承认偶然的存在。医生把情况向患者讲明,之后,患者的意愿就是上帝,他宁愿等待偶然或宁愿不等待偶然,我们都该听命于他。当然,如果他甘愿忍受痛苦而为医学的发展做出贡献,他理应受到人们加倍的尊敬。但这绝不等于说别人可以强迫他这样做。
另外我想,安乐死的施行,会逼迫人们更注重疾病的早期防治与研究。如果能把维持无望治愈者暂时存活的人力物力,用于早期患者的防治上,效果肯定会更好。
据说,发生过极少数“植物人”苏醒的病例。但这除了说明有极少数误诊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一项正确的措施显然不能因为极少数例外或失误而取消,因噎废食差不多是最愚蠢的行为。难道我们真要看到盒中的每一根火柴都能划着,才敢相信这是一盒值得买下来的火柴吗?倘如此,人类将无所作为,只配等死,因为现行的很多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着被科学和法律所允许的致死率。甚至在交 通事故如此频繁发生的今天,也没有哪个正常人想到要把自己锁在家里。
“只要是生命,就应该无条件地让它存活下去,这才人道,这才体现出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这样的观点就更糊涂,糊涂到竟未弄清人与某种被饲养物的区别。人是不能无条件活着的,譬如,不能没有尊严。人也是不能允许其他东西无条件地活着,譬如,当老鼠掠夺你的口粮的时候。而且我们倡导人道,并不是为了体现出社会的进步,而是为了所有的人生活得更美好,如果人道主义日益发达,人们生活得日益美好,那么体不体现出社会的进步就不是一件需要焦虑的事了。
“重残”、“严重缺陷”、“智力缺陷”、“畸形儿”,就施行安乐死来说,这些都不是严格的标准。我想,无论有何种残疾或缺陷,只要其丧失了创造生活的能力(譬如完全不能动也不能说话的人),或丧失了享受生活的能力(譬如彻底的白痴和植物人),那么,他就有权享受安乐死,人为地终止其生命就都是人道的。但是,一个虽无创造生活的能力但还有享受生活能力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就有继续生存的权利,社会也就有赡养他的义务(享受生活,是指能够从生活中获取幸福和快乐,而不是指单能吃喝拉撒睡却对此毫无感受者)。
对初生的重残儿童怎么办?一个无辜的儿童来到这世界上,而且他注定要有一个比常人百倍严酷的人生,对于这样的儿童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觉得对他们施行安乐死的标准应该放得更宽些,我们何必不让这些注定要备受折磨的灵魂回去,而让一些更幸运的孩子来呢?这本不是太复杂的事呀。我从感情上觉得应该这样做,但从理性上我找不到可以信服的理由支持这样做。我知道感情是不能代替科学和法律的。这是件非常令人沮丧和遗憾的事。我希望人们终于有一天能够找到一个办法,至少使所有的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都站在一条平等的起跑线上,尽管他们前面的人生仍然布满着坎坷与艰难。
安乐死还有“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之分。前者指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用药物结束患者的生命。后者指撤除对患者的一切治疗,使其自行死亡。我以为很明显,前者是更为人道的。因为,当已经确定应该对某人施行安乐死之后,哪种方法更能减少其死亡过程中的痛苦,哪种方法就是最人道的。
还有“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之分。前者是指本人要求安乐死,或对安乐死表示过同意。后者是指那些对安乐死已不能有所表示的人,和以往也不曾对安乐死有过确定态度或干脆是持反对态度的人。对前者施行安乐死,显然是无可非议了。那么对后者呢?对那些对安乐死不曾表示过确定态度的人,或许他的亲朋好友还可以代他做出选择。但是,对那些反对安乐死而又譬如说成了植物人的人,又当如何呢?真是不知道了。就像不知道一个无罪者的行为既不能利己又损害了他人,面对这种局面人们应该怎么办?这值得研究。
不过我想,如果使每一个人在其健康时都有机会表明自己对安乐死的态度,则肯定是有益的。而且我相信,随着人们生命观念的日益进步,反对安乐死的人会越来越少。
还有“自杀安乐死”和“助杀安乐死”之分。前者是说,确认了一个符合安乐死的标准,但是医生(或其他人)不予帮助,死的手段由其自己去找。后者是说,医生(或其他人)为其提供死之手段并帮助其施行。我觉得前者除了像拿人开心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像。
现在从《安乐死》一书中引几段文字:“1961年9月的一天,英国‘圣克里斯托弗安息所’的花园林荫小道上,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年轻的女子,推着手推车慢慢行走。手推车上半躺着一位老人,脸色苍白,十分清瘦,看上去就是一位重病人,这一男一女一边推着车,一边与老人轻轻交 谈。他们像是父子,像是祖孙,老人不时地被小辈的话语所打动,轻轻地点头,时而也做做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明媚的陽光照在老人的脸上,给他十分苍白的脸上增加几分精神。老人神情安逸,心绪稳定。”“其实他们是医生、护士 和病人。老人已患晚期肿瘤,即将离开人世。医生和护士 坦然地与老人一起讨论‘死’,讨论‘如何无痛苦地死’,讨论‘死给你带来的感觉’,讨论‘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讨论‘应有选择死亡的权利’等等。”“这是目前在西欧、北美国家大量存在的安息所。它是60年代后出现的医疗保健系统中的一种新形式,旨在使临终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得到很好的照顾。”这也是安乐死的一项内容,甚至可能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条件,那么像《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也许就应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使人们对生和死有更为科学的认识,更为镇静和坦然的态度。
以上是我对安乐死的一些看法,肯定有很多毛病和错误。我非常感谢《中国残疾人》杂志辟出版面开展这样的讨论。我也非常感谢他们给我说出上述观点的机会,以便有一天我不幸成了只能浪费氧气、粮食和药品的人,那时候,人们能够知道我对此所持的态度,并仁慈地赐我一个好死。
再从《安乐死》一书上引一段话,作为此文的结尾:“197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其宣言中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这样的提法究竟能够为多少人接受,眼下还难以确定,但把人的生死权利相提并论,至少可以说标志着人类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认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史铁生经典散文作品推荐:减灾四想
一
“减灾报”这名称先让我感动,因为盈耳的一向是捷报和喜报。不可指望世间无灾,抗灾、减灾差不多算得历史主旋律。譬如从猿到人的演变,谁不希望是一路和平?但上帝不许,因而一路的壮举很少不与减灾有关。未来必还是这样,上帝喜欢从中检查人类的智慧和勇气。
希望《减灾报》为我们残疾人开设一目专栏。残疾,无疑是灾,由灾所致,而后成灾。并不期此栏表彰我们的坚韧,唯盼为我们报灾,其他报刊旨趣繁多,此事唯《减灾报》做来名正言顺。至少是我,宁可看见坚韧与灾情共减。
二
先说一件事。我是个住院的老手,往日的5%是在病房里度过。我曾与两位陌路老人相逢同一间病室,三张病床 我居当中,左边的一位70岁,右边的一位也是70岁,我是截瘫,他们俩都是偏瘫,排布得工整恰似一幅对联。然而右边的一位有5儿2女,左边的一位只有一个养子,于是看出多子多福来了。右边,每日迎来送往探者如云,昼夜有人轮班守候,老爷子颐指气使要星星要月亮,众儿孙轻唯低喏万苦不辞。左边呢,整日清清寂寂偶得一二鼾声,幸亏老先生善睡,任二便横流纵溢单由护士 去操心埋怨。凡走进我们病室的人都叹说:这一下子最少抵消了一万次“只生一个好”的宣传。病人多,护士 少,左边老人的臀上、胯上、乃至脚上都长了褥疮。护士 说:他那养子什么也不管,真没良心。大夫说:要是早有人扶他起来锻炼,他至少可以恢复到拄着拐杖行走,现在晚了。护士 说:他在这儿早就没什么治疗了,通知他家属接他出院,结果他那个养子吓得不敢来了,这可倒好我们这儿成了养老院。右边的老人便对我说:他那养子每星期来一次,晚上来,偷偷看一眼,放下点钱和粮票,乘大夫护士 没发现,他赶紧逃。有一天我见到了左边老人的养子,很晚了,病房里已经熄灯,不知他靠了什么妙法钻进来。他把一大堆吃食放在老人的柜橱里,把钱和粮票放进抽屉,在老人身旁默坐。我翻了个身,他见我醒着马上跟我寒暄,谈话很快变成了他的忏悔和诉苦。他说老人把他养大照理说现在正该是他尽孝之时。可是,他说他是汽车司机,白天开车晚上再侍候老人就怕第二天又把谁撞成残疾人。接回家去吧,他说您算算我只有一间房,请个保姆可往哪儿住?再说,他叹道,请个保姆每月80块还未必请得着,端屎端尿的谁爱干?他说,要不我在家专门侍候老人,可没了奖金老婆孩子都喝西北风去?说到这儿我们相对良久无言。最后他说“劳您驾,老爷子有什么事您给招呼一声护士 ”,一跺脚走了。从那时起我便想,现在都是独儿独女,未来的老年社会此类事怕会成倍涌现。晚年,在前面坚定不移地等待着每一个人,未雨绸缪,可否现在就筹备起一个“晚年互助院”,凡遵纪守法只生一个的好夫妻将来都有资格住进此院,并不麻烦年轻人因为还要靠他们去抓革命促生产,就让所有退休的人互相帮助走向终点,后倒下的帮助先倒下的,前赴后继。
三
再说一件事。我曾参加编写过一部电影 ,剧中主人公是一位因病截去左腿的少女。为此导演费尽周折找来一位替身演员,身材与主人公的表演者一般漂亮,但左腿自膝以下没有了。我坐了轮椅去拍摄现场看热闹,见了她,同是残疾人相逢不必曾相识。我问她,你这腿怎么残的?她说,19岁那年没考上大学,就去建筑队当临时工,到工地的第二天她就被派去看守卷扬机,没有人给她一点技术指导或安全教育。头几天侥幸平安无事,后来有一天那机器出了点故障,她用脚去踢,一下子腿就给绞了进去。我问:以后呢?她说:住了几个月医院,腿没了,建筑队给了几百块钱让咱回家。我说:只几百块钱?她说:钱再多又能咋地?可这一下再到哪儿找工作都找不到了。我说:那个建筑队应该负责。她说:负啥责!人家有根有据搬出条条文文给咱看,说是临时工的工伤事故都是这样一次性解决,给你截去了真腿又给你装配了假腿再给你几百块钱这笔帐就算清了,合情合理合法。我没有研究过此类条文或法律,但我想一条美丽的腿总不至于就值几百块钱,也许正因为这腿定价太低,所以那建筑队并不把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放在心上,于是残疾人队伍总在壮大。我当然不认为一条美丽或不美丽的腿可以用人民币结算,但我想,无论临时工还是合同工若能在工伤事故中享受平等待遇,使那类贪便宜的建筑队有更多的经济损失,固然不算一条高尚的计策,却一定能有减灾之效,一方面残疾人队伍会因此日趋减少,另一方面也能减轻这支减少了的队伍的灾情。我想以往的法规条文应当有所修正,否则岂非姑息养灾?
四
最后说说我的事。去年我交 了好运,分得一套楼房。房子是好到不能再好,好过了梦想,宽敞明亮,且煤气、暖气、厨房、卫生间俱全,乘轮椅度日其中,自由 之神在纵情 歌唱,相信这样的房子最合适残疾人住,相信残疾人最需要这样的住房。但是!但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一旦乘轮椅要出家门,却发现“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家门前四级台阶高筑,自由 之神顿时歇了唱段。求朋友想办法,大家都以为这事不难“故事不多宛如平常一段歌”,但把楼门内外、楼前楼后视察几遍,才看出截瘫者住这样的楼房得有“把牢底坐穿”之胆魄。无障碍设计说了好多年了,可如今住宅楼如雨后春笋,林林立立,却不见一处有轮椅坡道,甚至连补建轮椅坡道的地方也不留下。常见建筑工地上有一条标语:百年大计。(我想总不至于是说,百年之内中国的住宅楼只遵守以往的设计。)既是百年大计就更应当想到残疾人了,我想百年之内截瘫者也许都能搬进楼房了,若总要补建轮椅坡道可要浪费多少人力物力。记得有一回我去一家五星级饭店开会,门前有漂亮的轮椅坡道,我说:“你们这儿真想得周到。”守门的小姐说:“没有无障碍设计就评不上五星级。”我想就是到了共产主义,谁也是进出家门的机会比进出五星级饭店的机会多。我想,住宅小区的建设能否也立一条法规:根据下肢残疾者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每一片新建住宅小区都要有相应数量的楼门设有轮椅坡道,或留出补建轮椅坡道的地方,否则视为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