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交通违法记分规定 2017交通违章条例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那么2017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2017交通违法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17全国各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北京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58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80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11元/年。
上海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为: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46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52元/年。
广东
2016年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为: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757元/年;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吉林
根据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1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7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26元/年。
宁夏
2016年6月13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2016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即日起执行,在该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
具体的交通伤残事故赔偿标准,按照相关法规,残疾人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在宁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伤残等级系数×20年×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岁以上老年人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6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依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8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984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415元/年。
广西
根据《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广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1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2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82元/年。
湖南
根据2015年湖南统计局发布的《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50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9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691元/年。
江苏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省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年;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56元/年。
四川
2016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四川统计局发布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7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51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