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职称论文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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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职称论文篇一

改革高校党建模式

[摘要]非公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该领域的党建仍然比较薄弱,并且大学毕业生党员在非公企业党建中出现了“缺位”现象。高校需要从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出发,改革大学生党建模式,调整党课课程设置、加强实践环节锻炼,与非公企业联动,培养优秀大学生党员,确保非公企业跟党走。

[关键词]非公企业;大学生党员;缺位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0)04-0055-02

一、非公企业党建现存问题

随着非公企业在中华大地上的蓬勃发展,大量大学毕业生党员流向非公企业。上海某高校四年的毕业生党员中有40%流向了“非公企业组织”。与非公经济体的迅速增长和大学生党员急剧流向这一领域不相称的是,其党建薄弱现象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以“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为主体的非公企业党建离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

1、党员比例仍偏低。当前,全国党员比例为5.72%,上海市党员比例约为8.68%。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的公报,2008年底上海市从事非公企业组织的党员仅有17.26万,即使以2007年本市非公有制从业人员567.32万(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2.4%)作为基数来计算,党员比例也仅有3.04%,这远远低于全国和上海的党员比例。

2、党员层次分布不均匀。非公企业组织从业人员中80%为新增劳动力,其中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本科生为主)党员流向大型跨国公司或国内大型私企,而大专、高职、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中专、技校毕业生则只能流向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从而导致不同经营规模的非公企业党员分布参差不齐,贫富不均。

3、党建工作者队伍良莠不齐。目前,我们还缺少一个高学历、高技能的专职非公企业党建队伍。上海市为了改善新经济组织(非公企业为主体)中党建工作滞后的现状,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2004年起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经过培训后充实到社区参与党建工作。这批专职党群工作者以退休、下岗、转岗党员居多,大学生党员尤其是具有本科学历的党员所占比例非常低,比如闸北区某街道5名专职党群工作者,60岁的1人,50-60岁的2人,40~50岁的1人,22岁的1人,其中,只有这名22岁的工作者为大专学历,其他人员均为下岗人员,仅有初高中学历。

4、非公企业党员自身“造血功能”过低。非公企业由于党员比例偏低,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企业流动性、变动性过大,党员发展遭遇了时间上、空间上与组织程序上的三大瓶颈,新鲜血液主要靠输入,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党员。2008年上海市在非公有制单位中发展在岗职工党员0.23万名,占非公党员总人数的1.3%,远远低于全市党员发展比例。

总的来说,大学生党员在非公经济党建中的缺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企业中不能作为党组织的骨干力量推动党建工作,非公企业的党支部书记大多为老党员、老职工(尤其是转制企业);二是在专职党群工作者群体中几乎看不到大学生党员的身影,从而使这一年龄大、学历低的群体面对“白骨精”开展工作缺乏有效的沟通手段;三是大学生党员的就业目标大多是规模型非公企业,从而导致大学毕业生党员在较小规模非公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非公企业党建遭遇了党员“贫富差距”过大的难题。

当然,造成上述被动情况有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并非全因高校毕业生党员的“不作为”所致。但是.大学作为非公企业党建的新鲜血液――高校毕业生党员重要的输送渠道,党员的培养质量、培养模式直接关系到非公企业的党建能否顺利推进,关系到“白骨精”打什么旗、说什么话、走什么路的问题。因此,高等学校要深入思考非公企业的崛起与党员培养之间的互动关系,必须考虑《公司法》修订的深层背景,根据大学生党员毕业后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党员的发展、培养、管理过程进行与时俱进的变革,以承担大学“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党的事业可靠接班人”的责任。

二、改革高校党建模式.培养优秀大学生党员,确保非公企业始终跟党走

《公司法》第十九条从法律层面要求非公企业为党建提供充足条件,但是党建主体(党员)的素质是这一矛盾解决的关键。培养发展全面、思想上进、业务素质过硬的大学生党员充实到非公企业,为“两新”组织党建上台阶贡献力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拓展大学生党建视野,引导大学生党员的就业选择。一方面要拓展大学生党建的范畴,把高职、成教、自考生也纳入全校党员发展来通盘考虑,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下,适当扩大上述“非正规”大学生党员发展的比例;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党员的择业观,促使他们把创造经济价值和为社会服务、为党的建设服务三者结合起来,到更需要的岗位开拓事业。从而逐步缓解“两新”组织中党员分布不平衡的现状。

2、调整大学生党员培养课程体系,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非公企业方面知识的教育,以应对当前非公企业中部分党员身份意识模糊的难题。多数高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课程多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性质纲领与任务、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理想信念等常规设置。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首要的当然是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授予。但是,从课程体系设置的角度来看,也需要与时俱进,加入一些非公企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走向分析、非公企业党建与传统企事业单位党建的比较等内容,以使大学生党员具备对非公企业党建的初步了解,具有较清晰的经济模式意识和端正的政治意识、身份意识。

3、改革挂职锻炼模式,促使大学生党员与非公企业密切接触。目前,高校优秀大学生(大多为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挂职锻炼大多选择政府部门。面对有近一半的毕业生党员将到非公企业中工作的事实,高校组织部和就业指导部门应通力合作,调整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的模式,积极与非公企业的主管党组织――区县的社会工作党委、街道的综合党委联系,有意识地组织大学生到非公企业中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渠道的改革,让大学生党员对在非公企业这一复杂的环境中如何保持党性、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切身体会,对党的事业如何在非公企业开展有更感性的认识,使大学生党员在未走进非公企业前即对今后的组织生活有一个心理准备,以防止一毕业即“溶人”“两新”群体的尴尬局面出现。

4、对到非公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项教育,帮助其成为党建活跃分子。高校负责就业的部门与党校紧密配合,在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时,及时核查哪些党员到非公企业中工作,集中进行“两新”党建的相关知识培训。首先,高校可以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去向,与所在的综合党委取得联系,根据该学生党员在读期间的表现,积极推荐其从事非公企业党建的联络工作;其次,培训师资可以邀请非公企业党建的骨干力量、对非公企业党建研究有素的专家;最后,培训要更注重实战演习,而非单一的理论解读,可以适当增加到非公企业中体验的环节。

5、发挥高校人才高地与教育资源优势,为非公企业党建提供全新切入点。非公企业党建之所以有门难进、人难见、口难开、工作难开展的局面,根本上是由于大多数非公企业负责人尚不具有党建工作有利于其企业长远发展的意识,业主更看重的是员工能否适应企业,为企业赚取利润。高校作为人才、知识密集的场所,可以两种方式介入:第一,与区域联手,给企业、社区综合党委培养党务专职人才;第二,校企合作,对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党员进行二次培训,培训的重点在专业知识方面。这样一方面使党员更适应企业发展,党员清楚这是组织培养的结果,对组织的归属感更强烈,另一方面也使企业认识到党组织可以促使人才不断提升,减轻部分企业对党组织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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