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来人口有喜讯 买房落户或取消面积门槛

2017-04-06

人口流动加剧,不少城市都根据自身情况对外来人口落户提出了或送或严的政策门槛。对于在济南工作的外地朋友而言,落户济南有各种条条框框卡着:就业年限、购房面积等等很麻烦,不过有好消息传来,以后包括济南在内的省内所有城市,有望对购房面积等落户条件说再见。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将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

这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市民表示,这样有利于年轻人在这里创业,这样比较稳定。而早在去年下半年,山东就曾发文“催促”济南、青岛两市的城区要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当时,据省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济南和青岛两市的现行落户条件都比较高,不利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尤其是购房必须在90平以上这个条件,也让很多年轻人感到有压力。

目前,济南购房落户所购房屋需不小于90平米,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买房落户基本条件

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1、第2款)。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二、申办手续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其中属三县一市迁入人员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4、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6、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只限购买新建成套商品房),买卖房屋协议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只限购买二手商品房);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程序及时限

完备以上手续后,入户人到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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