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奖惩制度3篇

2017-03-22

酒店实施员工奖惩制度,有助于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酒店员工奖惩制度,欢迎参阅。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1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 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 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 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 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 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2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 工作时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 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签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3

一、 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 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 、奖惩的操作

1. 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 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 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 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 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 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 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 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 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 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 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 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 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 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 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 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 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 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 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 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 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 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 〈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万能钥匙或不规范使用万能钥匙,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二Oxx年二月二十日起实行。

质 检 部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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