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兑协议书合同
出兑指为转让经营的店铺,店铺一般包括饭店、旅店、超市等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出兑协议书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
出兑协议书合同范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自有座落于(地方),以及在租赁期内的*号,另有三间车库约*平方米,做厨房使用,现***(店名)出兑给乙方经营。
二、出兑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期间如乙方饭店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可转租给他人。
四、租赁费的给付期限及金额:
1,合同生效后201*—201*年上述房屋的租赁费为(大写)万元人民币。
2,从第三年起,当年房屋租赁费为上一年度房屋租赁费的基础上递增8%.
五、除房屋租赁费外,甲方转兑的(店名)的装修及相应设备款为 (大写)万元人民币。除空调,壁画,灯具外与房屋墙体可分离但不能改变现有装修格局的物品均归乙方所有,即厨房中物品,桌,椅,展示柜,台布等可以独立移动而不影响房屋整体的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保证出租房屋,转兑的物品无权利瑕疵。
2,在乙方经营期间内,自行负责水,电,卫生,物业,取暖,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水,电,暖出现的故障自行维修并安全用电。
3,在乙方经营期间内,注意防火,防盗,保护好房屋结构完好,如有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乙方经营期间内,如对房屋进行局部装修,在不改变整体结构的情况,可以进行。合同到期后,对其装修不得拆除,如拆除必须恢复原样。
5,乙方经营期间,对其自号,名称,范围有其自主权,但用途为餐饮业不能改变,甲方对原御都食府予以注销。
6,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将自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出售或出租。
7,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拖欠相关费用,如有拖欠或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需甲方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或其它相关证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但不得索要费用。
9,本协议生效前,上述房屋以及甲方经营原御都食府相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发生欠费情况,甲方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全部付清。
10,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乙方如不租房屋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承担租金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御都食府装修及相应设备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如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大写)万元。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在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兑协议书合同范文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店铺(店铺名称: )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原有租赁合同的租金,甲方已交至 年 月 日,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经双方及房屋出租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出租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房屋出租人签字: 日期:
出兑协议书合同范文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区)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享有门市房内及室外合法地段使用权,共计 平米,其中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丙方自此与甲方关系终止。同时,丙方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保持原租金不变,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含有 个月房租至 年 月 日止),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如员工工资、押金、水、电、房租、工商、税务、采暖、话费、房产租赁税、甲方出兑给乙方的货物、设施、设备,如有质量问题,设施和设备出现故障等)均由甲方负责并偿还,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在经营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如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丙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九、所有的经营手续必须完备并合法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