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能力等同信息技术能力吗

2017-03-13

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二者虽有较密切的联系,但却属于不同的学科,并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也完全不同。为了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对两者作出明确区分。

为了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2004年12月25日,教育部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这是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教师专业能力标准,它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教师教育领域一件大事,将对我国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05年4月,为贯彻落实这一标准,教育部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这一项目包括培训、考试、认证等3个部分。培训内容是指达到教育技术能力标准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分初级、中级、高级,并侧重教学能力要求);考试内容和培训内容基本一致;认证是指按照审核认定的考试成绩授予教师相应等级的证书。

关于这次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同志特别强调:这是新一轮国家级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由于需要培训的教师有上千万(据2003年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统计,在编的中小学教师有1028万,若加上幼儿园教师则有1300多万),其艰巨性可想而知,其社会效益与影响之大也不言而喻。

教育技术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较低,教师没能像医生、律师、工程师那样,被看成专业人员。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首先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而要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关键是要提高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这是因为教育技术能力的核心内容是教学设计,而教学设计是把教学理论、学习理论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桥梁科学;它要依据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对整个教学过程、教学活动、教学步骤进行科学而具体的规划;要为广大教师提供一套有效而且可操作的策略与方法。这就表明,教育技术能力是任何学科(包括文科、理科、医科、农科……)的教师都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大、中、小学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具有的能力,也就是“如何进行教学的能力”(它相当于医生“如何进行治病的能力”、律师“如何帮人打官司的能力”)。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正是从“如何教”的角度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能提出了规范的要求,而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是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目的则是要保证这一要求能真正落到实处——使每一位中小学教师都具有这方面的专业技能。达不到这一要求,不具备必要的教育技术能力,即使你有大学毕业文凭,也没有资格当教师。由此可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将对我国教师专业能力建设起何等重要的作用。

除了要达到上述目的以外,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对于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正在大力推动的新课程改革和农村远程教育工程也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让青少年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此应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而应用教育技术正是改变教与学方式的有效途径;另外,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的整合还是新课改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而有关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论、模式与方法(即如何在各学科教学中进行有效的整合)则是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内容。所以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尽快提高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是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迫切需求。

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的核心则是要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使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青少年也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而应用教育技术正是实现教学资源共享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手段。

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对于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上述目的、意义,大多数的教育界人士(包括教育部门领导和学校的校长、教师)有较正确的认识,但是也还有人在这方面认识不足,甚至有较大的片面性。其中一个很典型的、有失偏颇的看法是,把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传统的信息技术培训等同起来,认为信息技术就是教育技术;认为掌握了信息技术能力就是掌握了教育技术能力。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很有代表性的看法,也是一种非常有害的看法———其直接后果就是以信息技术培训取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从而使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和贯彻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目的、意义落空;使长期以来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广大教师为此作出的努力和奉献的心血付诸东流。因此对这种看法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予以纠正。

事实上,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二者虽有较密切的联系,但却属于不同的学科,并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信息技术属于技术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信息,研究范畴是对信息的获取、存储、分析、加工、变换、传输与评价;教育技术则属于教育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有合适技术支持的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研究范畴则是对有合适技术支持的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与评价(这里所说的合适技术,包括现代技术、传统技术、有形的物化技术和无形的智能技术,当然在很多情况下是指信息技术,但是决不应把这里的“合适技术”仅仅理解为信息技术)。

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也完全不同:通过信息技术培训是要使被培训者具有信息技术素养,即具有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能力与道德。其中,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是指获取、存储、分析、加工、变换、传输与评价信息的能力。通过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则是要使被培训者具有教育技术素养,即具有运用教育技术的意识、能力与道德。其中,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是指对有合适技术支持的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与评价的能力,也就是在有合适技术支持的教学环境下进行教学设计并有效地组织与实施教学活动的能力。

为了达到各自不同的培训目标,这两种培训教材的内容体系也有很大差别——信息技术培训教材是围绕各种信息处理技术而展开,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材则是围绕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各个环节而展开。

尽管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也会涉及大量信息技术的内容,但其目的是利用这类技术来优化教学过程以提高学习的质量与效率(而且不仅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这一种有形的物化技术,还可以利用其他的有形物化技术和无形的智能技术),这和信息技术培训中完全以学习、掌握信息处理技术为目的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同样道理,尽管信息技术培训中也会涉及不少教学资源开发、教学软件利用和教学自动测评等教学应用的内容,但其目的是通过这类教学应用作案例去验证相关的信息处理技术的实用性与有效性(而且不仅可以通过教学应用去验证,还可以通过其他领域的应用去验证),这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完全以学习、掌握如何进行教学设计和有效实施教学活动为目的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总之,为了使这一轮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不致流于形式、不致成为变相的信息技术培训,必须对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以及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按照如上所述从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培训目标和培训教材内容体系等多方面作出明确的区分。认识到应对这二者(即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以及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作出明确区分非常重要,能够对这二者按照如上所述方式作出明确的区分更为重要。因为这是决定这一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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