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出租手续有哪些

2017-04-14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价不断上涨,买房对于年轻人来说无疑是困难的。租房成为了一种趋势,现在租房市场也越来越火热,房屋出租不是挂个牌子签个租房合同那么简单,那么北京房屋出租手续如何办理呢?需要哪些材料呢?

北京房屋出租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房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北京房屋出租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 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 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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