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应该知道的几大原则
导语:家庭教育原则反映了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在我国,由于培养人的目的、要求和指导思想的一致性,因此,家庭教育和学校、社会教育在教育原则上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点。那么,家庭教育应该知道的几大原则,家长知道多少?
家庭教育应该知道的几大原则
一、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
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就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及身心发展水平,确定教育内容和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使孩子按照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健康成长。
孩子的年龄、个性发育程度不同,其生理和心理特征就有所不同,身心发展水平 也存在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家长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有的家长不看孩子的具体情况,不顾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只凭主观臆断,以主观主义教育方法对待孩子,这是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往往达不到教育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当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成才,是无可非议的。希望孩子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超越幼儿本身条件。有的家长希望把孩子培养成为“全才”,让孩子学画画,学音乐、学舞蹈、学书法等等,恨不得一下子让孩子什么都学会。结果把孩子搞得无所适从。以致什么也学不好,甚至把身体搞垮了,孩子的天赋和智商是有差异的,如果孩子不具备某些天赋,家长只凭主观愿望,要求学这,学那,这就是强人所难了。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会造成孩子的学生负担,引起孩子的反感,也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每个孩子的个性,气质、爱好、智商都有所不同,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按照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对孩子进行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同时要根据孩子身心的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对孩子进行启发,引导和帮助。
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时,要注意孩子的兴趣和爱好,善于发现和发展孩子的特 长,充分发挥其潜在能力,同时也要注意让孩子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家长要注意用心观察,孩子在品德,性格和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及时地进行启发引导和教育。有的孩子很自信,认为什么事情都会干,不妨给他一件较难的事情干一 下,他做完后,可适当地指出他的不足之处,使他体会到自己还有些事情做得不好,逐步培养孩子谦虚谨慎的美德。相反,有的孩子缺乏自信心,什么都不敢做。可以给他一些简单的事让他做,在做的过程中给予指导帮助,完成后做对了要给予充分肯定,让他认识到通过自己的努力是可以做些事情的,逐渐建立起自信心。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长不注意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什么劳动都不让孩子参 加。甚至有的家长连吃饭、穿衣都不让孩子学着做,其结果必然养成孩子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应该懂得懒惰是万恶之源,劳动可以促进孩子的智力发展和身心健康,家长 要注意给孩子创造适当的劳动锻炼机会,从小养成孩子热爱劳动和爱护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同时也培养了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这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早期家庭教育中不可忽视的。
二、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必须根据孩子身心实际发展水 平,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进行,要贯彻好这一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做到力量而行。
要使教育获得成功,就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遵循孩子生理和心理 的发展规律,以此考虑教什么,怎么教。幼儿期的孩子,在生理的心理方面发展非常 迅速,独立生活能力和对周围事物的认识能力,以及语言的表达能力,都随着年龄的 增长发生变化,所以在早期教育时,既要有一定的难度,又要让孩子经过努力可以达 到。如果家长不考虑孩子的实际水平,过难或过易都不能促进孩子的身心发展,无论 是让孩子学做一定有家务劳动,还是让孩子学习某些文化知识,都要从孩子实际身心 发展出发,遵循从易到难的顺序进行,忽视了这一点就难以获得应有的效果。所谓 “跳一跳够得着”就是这个道理。要激励孩子学习某种知识,当这种知识与孩子已有 的知识水平相差不大时,他不仅愿学,有能力学,而且也容易引发孩子学习的兴趣。如果相差很大,甚至超过孩子的实际发展水平,他就不愿学,也学不懂,当然就提不起兴趣,甚至产生厌倦或抵触情绪。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一定要全面了解孩子 身心发展水平和所学知识的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要循序渐进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不要急于求成。
每一门科学文化知识都有它自己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的逻辑顺序,而且有一定的 连贯性。在向孩子传授知识的时候,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增强知识的系统性。既 要注意巩固孩子已学过的知识,又要启发孩子学习新的知识,并要启发、诱导孩子进 行独立思考,逐步培养孩子系统思考问题的能力,要注意观察,了解孩子掌握知识的 情况,当孩子对所学知识尚未理解时, 不要急于教新的内容,要按照秩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向孩子传授知识。
有的家长不善于循序渐进地向孩子传授知识或不了解知识的逻辑规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只从主观愿望出发,急于求成,让孩子长时间学习、识字、看书。据 幼儿园问卷调查,孩子离园回家后,要学习两个小时,家长要求孩子写字、算算术,使幼儿教育小学化,致使孩子难以接受,产生厌倦情绪。对此,家长一味埋怨孩子不理解家长苦心,甚至打骂孩子,这样做的结果就像拔苗助长一样,不公不奏效,往往事与愿违。只要从孩子的实际水平出发循序渐进地启发发育孩子,才能达到教育目的。即使是学龄前儿童,虽然各方面都有很大发展和变化,但他们仍然是没有发展成熟的孩子,在生理与心理上都与小学生有着很大的差别,不能用学生思维方法和标准对待和要他们。
三、要求一致,教育统一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中,家庭成员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使孩子的品德和行为按照统一的要求发展。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既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连续完整的过程。因此,在早期教育中,应遵循教育统一的原则。只有家庭成员对孩子的教育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有统一的认识和要求,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以孩子为中心,独生子女成了“小太阳”,家庭,都围着孩子转,当孩子有了缺点、错误时,有的主张批评教育,有的却要包庇护短,往往是爷爷奶奶与父母的意见不统一,有的父母之间认识也不一致,家庭成员在认识和要求上的不一致,必然会以不同的情绪不同的态度,不同的做法暴露在孩子面前,孩子必然会喜欢袒护自己的一方,会气恼批评自己的一方。这们不仅影响了家庭和睦,而且不利于教育孩子,以致使孩子养成任性,是非不清,听不进正确批评,常常无理取闹等不良品德和行为。因此,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家庭成员应做到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即使意见有分歧也不能在孩子面前暴露,否则会给孩子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是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应当注意的。因此,家庭教育要取得成功,家庭成员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采取一致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讲一次道理或做一两次练习就可以办到的,而是要经过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而成的。家庭成员对孩子教育的态度和要求一 致,就会促使孩子对某些品德和行为进行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从而形成良好品德和习惯。
四、寓教于实践活动的原则
家庭是孩子的最早的课堂,参与家庭生活是孩子最早的实践活动。因此,对孩子的早期教育,要贯穿于家庭生活之中,寓教于生活之间互相关心、和睦协调、文明礼貌、潜移默化地养成孩子尊重别人、关心别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家庭生活实践对孩子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有人比喻说:家庭是第一个染缸,学位是第二个染缸,社会 是第三个染缸,第一个染缸是人生的第一道着色,都是在底色的基础上着色的,所以家庭这一道着色对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家长要特别注意把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和家庭生活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让孩子在一个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教育,健康成长。幼小无知的孩子,对生活中的一切都需要学习,孩子有很强的好奇心,总想向大人学习他想做的事,因此,通过实践活动教育孩子是取得良好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比如,通过教育孩子穿衣、吃饭,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要求孩子爱护花木,不浪费食物,学着做些轻微的家务劳动等,培养孩子珍惜劳动成果,增强劳动观念的优良品质。通过实践活动教育孩子,就能有效地达到家庭教育的目的。幼小的孩子在家庭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是游戏、玩耍和娱乐,寓教于乐,寓教于玩也是教育孩子的一个有效办法。孩子在游戏、玩耍和娱乐中认识环境,适应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才干,促进孩子智力和体力的发育成长 。家长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给孩子创造开展游戏和娱乐活动的环境。让孩子玩得高兴快乐,好奇心得到满足,想象得到实现,从而训练孩子的思维,培养孩子动手技能。比如,让孩子自己推动玩具汽车在地上跑,或自己骑小自行车,或把小木板、铁片、塑料瓶、玻璃瓶等放在水中,让孩子仔细观察,哪些浮在水面,哪些深入水底,引导孩子自己做事,启发孩子进行思维,通过玩耍游戏等实践活动进行教育,对增强孩子体质,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能力都是极为有益的。
五、身教与言教统一的原则
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不仅要善于用说理的办法,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出榜样。也就是既重视言教,又要注意身教,把二者统一起来,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幼小的孩子生活经验的社会知识都非常缺乏,不会辨明是非,时刻都需要父母的指点。应该给孩子讲清道理,告诉孩子怎样做不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只讲道理还不够,也难以达到教育目的,因为孩子讲道理,只能讲几分钟或更长一点时间总不会很长,而且孩子接受这种说教也只能用耳朵听,听到的是空空洞洞的道理,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却是从早到晚,时刻都出现在孩子的面前,孩子用眼睛看到的,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形象,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更有影响力。因此,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不仅要重视对孩子的说理教育,更要重视以身作则,在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方面都要为孩子作出表率,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孩子不仅听父母的说理教育,而更注意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父母的品德行为高尚,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关心爱护孩子,孩子就会对父母尊重和崇敬,并以父母为榜样模仿效法。如果父母给孩子讲得头头是道,而实际行动却是另一回事,自然孩子就不会信服,就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例如,有的父母教育孩子不要说谎,可自己在生活中却对别人说谎,那么孩子对父母的教导就难以信服。
孩子往往喜欢模仿成人。而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模仿最多的是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是最可信赖的人,父母言行、举止往往是孩子的行为准则和楷模,因此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的发育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作用。为此,做家长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把言教与身教统一起来,搞好家庭教育,使孩子从小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把孩子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六、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父母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天性。这种爱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的感情基础,没有这种爱,就谈不上教育,就难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但爱而不教,管而不严,自然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要注意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一)爱而不溺
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关心爱护,应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就容易与望子成才的愿望背道而弛。父母对孩子爱应该是理智的,有分寸的,绝不能溺爱,否则,就会成为孩子身心畸形发展的祸根。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把对孩子的关心爱护变成了溺爱,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中,表现更为突出 。祖父母和父母把孩子视为“小皇帝”一味的娇惯,偏爱和护短,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对孩子的不良品德和习惯不批评、不教育,往往包庇护短。吃饭穿衣一切事务都由家长包办代替,孩子让家长干什么,家长就干什么,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使孩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好逸恶劳的懒惰生活,养成一种自私、任性、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的不良品德和习惯,这些不良习惯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有人说,对孩子的娇生惯养百依百顺,是促进孩子走上不幸道路的开端。这是值得每位家长深思的。
溺爱的形式各有不同,但这些家长的共同特点是不把孩子看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而是看成个人的私有财产,忘记了把孩子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用人才的基本目标。溺爱的结果只能是坑害了孩子,受害的因然是国家和社会,但首当其冲、自食其果的是孩子的父母。由于父母的溺爱使孩子养成恶习,难以管教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事例数不胜数。
家长对孩子要做到爱而不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关心爱护孩子,既要让孩子感到父母真挚的爱,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能激发其积极向上的愿望,又要让孩子关心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并逐步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务劳动,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的好品德 ,而且也有得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自理能力。
第二,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人都是有需求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往往也是无止境的。对孩子的需求要具体分析,要以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 ,不能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致使难以管教。当其欲望强烈而又得不到满足时,就容易走上邪门歪道,这是每位家长需要注意的。
第三,对孩子的合理要求,在家庭的情况下,就尽量给予满足。如孩子要求给买一些有利于增长知识,开发智力,丰富精神生活的儿童书画及必要的生活、娱乐用品,一般应给予满足。若家长一时难以办到时,应向孩子说明理由。在教育孩子时,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约俭朴,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
(二)严而不厉
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对于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习惯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面讲了如何关心爱护的问题,这里再讲一下严格要求的问题。
家长对“严”的理解各有不同,有的认为“严”就是“厉害”,对孩子要给予好心而不能给予好脸,孩子只有害怕父母,才能教育好。有的认为“严”就是不听话就要打骂,赞成“不打不成才”的说法。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对当今的孩子采取这种办法是难以奏效的。
如果对孩子动辄打骂,训斥,孩子就不愿意接近父母。孩子如果对父母敬而远之或者既不尊敬、又不接近,更不愿与父母交谈,这就很难取得好的教育效果。至于打骂,体罚之类的行为凡和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水火不相融了。动辄打骂孩子的家长,不仅不能使孩子和改正错误,反而使孩子的情感和心灵受到摧残,变得冷漠,自卑和缺乏自尊心,甚至因忍受不了父母的打骂而离家出走,由此可见,对孩子实行体罚只不过是家长缺乏理智和束手无策的表现,不可能起到严格要求的效果。
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如果“严”得出了格,就会走向反面,为此家长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父母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得孩子身心健康的。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父母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但要求孩子与父母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
其次,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若要求过高,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也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再次,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不能模棱两可,让孩子无所适从。
最后一点是,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不能说了不算数,或者干也行,不干也行,而是一定要让孩子做到,否则就起不到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