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缩水谁埋单?
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年限性质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房屋产权年限区别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
很多购房者渴望了解“50年产权住宅”项目与普通住宅项目有什么不同。主要以下五点主要区别:
一、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不论购买什么商品,消费者都会关心一下所买的商品使用寿命是多长时间,这也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一个性价比。在置业买房时,这个理论也同样适用。房屋产权年限就是房屋的使用寿命。
我国的现行法规定,一般住宅房屋的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也就是说自房屋建成起只有70年是属于买房者的,过了70年房屋产权就不归购买者所有了。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也都十分关心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这个问题。房屋产权年限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年限大致分为:1、住宅用地,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2、综合用地,房屋产权年限为50年;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年限为40年。
可以看出,房屋产权年限的规定是按照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决定了房屋产权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科文卫体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上文中所述的50年房屋产权年限住宅的出现,是由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土地规划用途与实际开发用途不一致。比如,用40或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土地开发住宅;用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情况。
说到这里,恐怕大家都会关心,等到房屋产权年限到期之时,我的家还属于我吗?尤其是一些老年人,买房用来养老,而到需要时,却得知房子不再属于自己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规定使住宅业主感到安心。然而从房屋产权年限的相关法律出台以来,到现在还没有到70年,还没有相应的现实来现身说法,究竟到时房子归属在何处,还要拭目以待。
新建商品房屋产权年限缩水业主损失谁埋单
花一样的钱,买到的商品房屋产权年限却比别人的短了16年,谁该为这“空白”的16年担责?近日,李沧区晟业小区的200多户业主集体遭遇了这样的心事,至今没得到开发商给出的合理补偿答复。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开发商囤地、前期开发、土地性质变更等原因,新房子刚一买到手土地使用年限以及产权就“缩水”的现象非常普遍。业内人士也证实说,岛城的新建商品房刚一面世,土地使用权就已普遍缩水3至5年,而房屋价格中所包含的土地出让金却是按70年来算,无形之中,购房者的荷包又遭到了不必要的损失。
花一样的钱,买到的房屋产权年限却比别人的短了16年,谁该为这“空白”的16年担责?近日,李沧区晟业小区的200多户业主集体遭遇了这样的心事,至今没得到开发商给出的合理补偿答复。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开发商囤地、前期开发、土地性质变更等原因,新房子刚一买到手土地使用年限以及产权就“缩水”的现象非常普遍。业内人士也证实说,岛城的新建商品房刚一面世,土地使用权就已普遍缩水3至5年,而房屋价格中所包含的土地出让金却是按70年来算,无形之中,购房者的荷包又遭到了不必要的损失。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很少引起购房者注意,即使后来注意到了也很难维权挽回损失。面对这一不公正的行业潜规则,购房者只能忍气吞声吗?